是血親不能結婚,不是近親不能結婚
有人說這是因為優生學,但這馬上會被打臉:那我不生總行!
這個嘛,日本好像是說告訴乃論,不婚不生,只打炮是行的
(越南也說男人少,結果男人變成寶
日本也說男人少,結果男人變媽寶;媽媽用的寶)
除了優生學,還有倫理的問題
比如,擬制血親,本來不是血親
爸爸收養女兒,養大後終止收養,可不可以愛上女兒(一定要有愛,沒愛就只是上了XD)
這有書,光源氏計劃
那,師父收養徒弟,長大後可不可以愛上徒弟?
這也有書,神鵰俠侶
這些只差一代
在重視世交的大家族,好像有過 19代女與 20代男相戀
結果不受雙方家族認同,只好私奔,回來後又創立王朝
中華神話裡,人類是用捏的泥人
(捏?捏雞雞會出水我知道,是不是捏一捏就造了人?
這種配種方式我只在農畜所論文看過
豬啊,魚啊,精英配種都這樣)
要不要看看日本神話? XD
伊邪那歧 和 伊邪那美 是兄妹
然後就和日本愛情動作片一樣,兄妹生出了整個日本
結論:你是凡人所以你不行,神就可以,神指定的皇族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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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說我的故事,余憶童稚時(音樂,導演請調暗燈光,照牆角那朵花)
在我才五歲的時候,媽媽第一次帶我回嘉義,她的娘家
那時我第一次見到外公,突然門外一個小女孩跑進外公懷中撒嬌
那是我的表姐,也是我的初戀
表姐可以追嗎?婉君表妹那麼可愛
一般來說,堂姐不能追,表姐可以追
我 -> 我媽(1)
-> 外公外婆(2)
表姐(4) -> 阿姨(3)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 ,
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 之血親,
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簡單說:自己不要數進去
上圖中括號內有數字,那我和表姐是四親等血親
而六親等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但這不是一開始就這樣的
還記得小時候因為身型太小,張不開報紙
我總是把報紙攤在地上,人趴在報紙上閱讀(標準的爬文)
大概就在能看懂沒注音的大報(小朋友專看的國語日報是有注音的)
但還只能趴著看的年紀,我就全身顫抖著發現我不能和表姐結婚了
不過有個但書,就是緩衝期,在緩衝期之前還可以結(法律都無法馬上改的)
而如果緩衝期過了呢?仍然有個但書:先在緩衝期前幹了,留下孩子的
因為嬰兒的利益,所以還是可以結
(所以要性騷擾女生又不會被告,就只有這個機會了,
就算刷卡摸奶,只要是嬰兒就不會被告;法律上嬰兒有絕對利益)
後來又發現,原來我媽和阿姨只是很要好,並不是姐妹;她們兩個是表姐妹!
我 -> 我媽(1) -> 外婆(2)
-> 外祖(3)
表表姐(6) -> 表姨(5) -> 外表婆(4)
結果不變
不過一表三千里,表姐和我已經六千里了
幾年前去表姐家玩,表姐的大女兒很漂亮,國中還高中,看到我說一定要嫁給我
這是輩份不同!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嘿嘿,機會來了,現在大女兒應該成年了
跟表姐提這事,表姐說沒這事,不可能
唉,現在的父母還是這樣,喜歡干預孩子的自由戀愛
管那麼多幹麻呢,孩子有孩子的想法嘛 XD
還是表姐吃醋了?表姐,我還是愛你的~
喔...不知道怎麼吐槽了
好
殺小
與其發廢文不如去實行你講的一切
我怎麼看不懂 可以講重點嗎
你到底在寫三小?
緣之空看太多? 想近親結婚跟造人 丹麥、挪威、冰島、芬蘭歡迎你移民 表姐那輩的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