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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會與此次的「暴動聯盟」並無任何關聯,且班聯會行政部門之幹部、成員,無任何一位為「暴動聯盟」之成員。班聯會行政部門亦無要求班聯會成員,參與「暴動」及其當日後續所發生之陳抗活動,班聯會在第二波陳抗活動前,也未獲告知,亦無參與。
二、在前(10)日,本會於下午四時校方取消閉幕式之前,未獲得校方任何形式之通知。在大量學生向本會陳情與詢問之時,本會才獲知運動會閉幕式遭取消。當本會獲知運動會閉幕式遭取消之當下,即啟動危機應變之SOP,並於下午四時三十分召集班聯會行政部門一、二級幹部與正、副主席,以召開班聯會行政部門緊急聯席會議。
因校方無主動告知本會取消閉幕式之原因,亦無利用任何管道告知全體學生閉幕式取消之理由,造成當下資訊混亂,在本會獲知閉幕式遭取消前,均無得到校方所給予之任何訊息,包含校方發現「煤油」一事。為釐清取消閉幕式之原因,本會於前(10)日下午四時五十六分致電運動會相關負責人員,詢問運動會閉幕式取消之理由,而獲知校方取消之三點理由,前述三點理由已於前(10)日之聲明稿內明載。
本會行政部門依據《國立花蓮高級中學班級聯合會組織章程》與《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行政組織法》之授權,在班代大會閉會期間發布相關聲明,本會亦受班代大會之監督。上述班聯會內部法律條文,是透過民主程序召開全校班代大會,於本年度通過且施行之法律。
三、本會譴責任何形式之暴力非理性,及具體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之行為。本會於前(10)日行政部門緊急聯席會議中,認為站在本會保護學生之立場,校方於早上搜出大桶「煤油」之際,為確保學生、師長與來賓安全,避免遭受任何有心人士之惡意攻擊,就應立即取消本日所有賽事,並且依據校園安全程序,通報相關司法檢調系統,保護學生、師長與來賓之安全,而不是到最後運動會尾聲才突然取消閉幕式。
而如果校方是因為安全因素取消運動會閉幕式,其它理由有為模糊焦點之疑慮,例如:「因賽事未比完而不舉辦閉幕式」,造成學生不必要之誤會。
四、本會認為在取消閉幕式之前,即應明確告知全體學生取消閉幕式之理由,或是提前通知本會。本會相信若提早把事情與全體學生溝通清楚,即可避免前(10)日下午四時於信義樓前之陳抗行為,亦可使事件完美和諧的落幕。
因此本會基於上述幾點理由,譴責校方未依據校園危機處理程序啟動校安中心,並通報教育部並請求相關有關單位之協助,終止運動會賽事,造成學生、師長與來賓暴露於危險之中。且在取消閉幕式之前,未透過正常程序與全體學生敘明取消理由,造成後續之衝突之發生。
而本會於前(10)日聲明稿留言處,所講述之後續陳抗行為,本會未詳盡的敘述,造成眾人誤會,實乃本會之疏失,在此向社會大眾與全校師生致歉。本會在此對此事作出補充:
本會於前(10)日獲知閉幕式遭取消後,即接獲知有眾多校內社團,正在籌備相關陳抗行為,本會為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於前(10)日,於信義樓前發生之非理性陳抗行為,因此積極的與相關社團單位聯繫,並給予合適、合法之建議。
在下週(13)日,本會將於第一時間將本會之訴求,明確的告知校方相關單位,並在得到回覆後透過本會官方粉絲團,告知全體學生校方所給予的回應,本會亦會將此次事件後所發生之一切事務及會議記錄,於班代大會召開時,交予全體班代,以利班代大會有效監督本會。
而本會之主要幾點訴求如下:
一、透過正常公開之管道,再次向全體師生報告取消運動會閉幕式之理由。
二、公開此次事件未啟動校安中心之檢討報告。
三、釐清「煤油」事件始末,啟動學生獎懲委員會,調查有無危害公眾之未遂,並對攜帶「煤油」之學生給予適當之處份,及其相關之輔導。
四、承諾未來若再次發生此種事件,應妥善與學生溝通,避免後續發生不必要之事件。
若本會未得到校方之明確回覆,本會亦不會在未經班代大會同意之下,進行相關陳情行為。若班代大會欲有後續作為,本會僅負責策劃與執行相關陳情行為,但依《國立花蓮高級中學班級聯合會章程》之規定,決策權屬班代大會。
而本會也在此保證,本會策劃之陳情行動,絕對是理性非暴力,且不會造成任何學生受教權受損,亦不會在上課時間舉行。本會若有類似陳情行動,僅止於舉布條靜坐陳情,亦不會有施放煙霧彈、炮竹或是鳴笛之相關干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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