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很久以前,我同一個女孩許下了六十年的約定。
當時的我哪裡能想到原來我是把她放在心裡很重要的位置上。(有沒有喜歡這件事,其實我到現在都還不能確定。)
許下願望後我們就分開了,大概一年後我才發現她的重要性不亞於我自己。
她,我習慣叫她「我的初戀」。
誒,我知道,如果你有看到這篇文,你就一定會知道是我。
接下來這句話也不知道說了幾次了,「我會繼續對你好。」雖然我也知道,我們現在大概就只是「以前同學」,可是還是希望你也能知道,在六十年的日子裡,只要你想,你隨時可以找我。
我保證不會再次忽略或是拋下你。
我很不喜歡跟別人說永遠什麼的,因為很清楚每段感情都有它的有效期限。
所以我能給的,只有你當時玩笑性的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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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你之後我也放下了,在乎過其他的男孩又或是女孩,所以你真的可以放心。
只是我真的很希望我們還可以很要好。
簽名檔:
六十年的好,只專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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