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某谷終於被告了
頭板 2017年4月24日 14:09

剛剛爬網路新聞看到的 只能說,死好啦 最好賠到脫褲 http://news.tvbs.com.tw/entertainment/722565 什麼都不懂還講評一部電影講的那麼開心,講的爛就算了,影片還盜版的,這被吉根本活該死好 重點是還有一堆低能兒在護航,說啥片商不知感恩沒付廣告費就算了還要告人 黑人問號 台灣多數人對於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是不是趨近於沒有啊,一堆人我真的不知道他在公三小火龍果欸,侵權就犯法的是要打啥廣告?我打你老師個大西瓜啊 真的不懂欸…… 恩…扯遠了 總之看他被吉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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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2017.04.24 15:07

...... 我以為楓谷被告才進來的 想說前陣子巴哈有人要啾團告官方不抓盜帳號的 害我開心了一下

...... 我以為楓谷被告才進來的 想說前陣子巴哈有人要啾團告官方不抓盜帳號的 害我開心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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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2 2017.04.24 15:07

當娛樂看是還不錯啦 被告也不EY

當娛樂看是還不錯啦 被告也不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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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2017.04.24 18:45

94爽

94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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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4 2017.04.25 02:38

我倒覺得你應該滿愛吃水果

我倒覺得你應該滿愛吃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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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5 2017.04.25 03:27

只是被告而已 是否真的侵權還是要等法官來決定 不是你在自己在這裡當起法官判決

只是被告而已 是否真的侵權還是要等法官來決定 不是你在自己在這裡當起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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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6 (原 Po)   2017.04.25 04:09

B1不是欸 B2真的8ey B3好久沒看到讓人開心的新聞了 B4他就是因為侵權被告啊,我沒說錯吧 到底我哪句話可以讓你產生我在扮演法官這種感覺?真心希望要以討論向的方式留言都要使用智商哦,不然我會覺得你來反串的呢。嘻嘻

B1不是欸 B2真的8ey B3好久沒看到讓人開心的新聞了 B4他就是因為侵權被告啊,我沒說錯吧 到底我哪句話可以讓你產生我在扮演法官這種感覺?真心希望要以討論向的方式留言都要使用智商哦,不然我會覺得你來反串的呢。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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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7 (原 Po)   2017.04.25 04:16

標錯 B4那個要給B5才對

標錯 B4那個要給B5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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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8 (原 Po)   2017.04.25 04:16

B4那只是語助詞而已……

B4那只是語助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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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9 2017.04.25 04:50

他的確是因為侵權被告的 但也要法官確認判決才成立 你的文章一開始就說最好讓他賠到脫褲 不就是先入為主認定他有罪嗎? 有些人想保護電影作者的製作權 有些人想支持二次創作 從你說幫他護航的人都是低能兒那裡 這篇文章就不是討論用的了😐

他的確是因為侵權被告的 但也要法官確認判決才成立 你的文章一開始就說最好讓他賠到脫褲 不就是先入為主認定他有罪嗎? 有些人想保護電影作者的製作權 有些人想支持二次創作 從你說幫他護航的人都是低能兒那裡 這篇文章就不是討論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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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0 2017.04.25 04:57

我懂你的語助詞>< 有人說罵髒話後面加火龍果比較帥><

我懂你的語助詞>< 有人說罵髒話後面加火龍果比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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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1 (原 Po)   2017.04.25 05:02

B9支持二創是一回事 問題是拿盜版來盈利本來就是個問題了 當然啦,你要拿台灣法官的標準來跟我辯論我還真的不敢講他有罪,畢竟素質…呵呵 在我觀點裡不管最後判決如何他依舊是盜片盈利行為這完全是不爭的事實 至於護航的素質,我真的不想多講,如果你沒看過我建議你去看看,整片低能兒沒錯啊,完全不誇飾 對於二創方面我也很支持啊,可是為什麼不能用正常管道?看看人家誠實預告,那團隊就是乖乖的跟片商聲請起家的,現在呢?紅到片商主動找他們了 谷某不能稍微學習這種態度嗎?

B9支持二創是一回事 問題是拿盜版來盈利本來就是個問題了 當然啦,你要拿台灣法官的標準來跟我辯論我還真的不敢講他有罪,畢竟素質…呵呵 在我觀點裡不管最後判決如何他依舊是盜片盈利行為這完全是不爭的事實 至於護航的素質,我真的不想多講,如果你沒看過我建議你去看看,整片低能兒沒錯啊,完全不誇飾 對於二創方面我也很支持啊,可是為什麼不能用正常管道?看看人家誠實預告,那團隊就是乖乖的跟片商聲請起家的,現在呢?紅到片商主動找他們了 谷某不能稍微學習這種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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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2 (原 Po)   2017.04.25 05:03

B10沒比較帥 比較健康 嘻嘻

B10沒比較帥 比較健康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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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3 2017.04.25 05:18

你都認為這是完全不爭的事實了 我也沒辦法再跟你說什麼 但你文章的口吻跟這篇回覆也差太多了吧? 既然有辦法好好講 用你的道理說服大家啊 一定要用一堆貶低人的字眼嗎?

你都認為這是完全不爭的事實了 我也沒辦法再跟你說什麼 但你文章的口吻跟這篇回覆也差太多了吧? 既然有辦法好好講 用你的道理說服大家啊 一定要用一堆貶低人的字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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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4 (原 Po)   2017.04.25 05:29

B13我文章是為了批判他跟腦粉,又不是為了討論 我只是基於禮貌把留言的人假設為能溝通的對象,當然很歡迎大家說服我啊,嘻嘻 是說誠實預告那裡,究竟是不是那樣,依你的程度應該能自己判定吧

B13我文章是為了批判他跟腦粉,又不是為了討論 我只是基於禮貌把留言的人假設為能溝通的對象,當然很歡迎大家說服我啊,嘻嘻 是說誠實預告那裡,究竟是不是那樣,依你的程度應該能自己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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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5 2017.04.25 07:47

???你上面說希望留言以討論向的方式 你現在又說是為了批判不是為了討論? 所以是要贊成你的想法才算討論嗎? 不是很懂你的邏輯欸 我也是基於禮貌把原po當成能討論文章內容的對象

???你上面說希望留言以討論向的方式 你現在又說是為了批判不是為了討論? 所以是要贊成你的想法才算討論嗎? 不是很懂你的邏輯欸 我也是基於禮貌把原po當成能討論文章內容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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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6 (原 Po)   2017.04.25 08:04

B15sorry~少打一個字 原本是“的話” 文章我依舊是本意啊就是批判 至少很開心閣下懂得禮尚往來,嘻嘻

B15sorry~少打一個字 原本是“的話” 文章我依舊是本意啊就是批判 至少很開心閣下懂得禮尚往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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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7 2017.04.25 13:41

B16總之交給司法來判定就對了

B16總之交給司法來判定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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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呵呵 某谷終於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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