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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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二的學生,我其實對於志工的工作對我自身要求很高,帶新志工熟悉機構也是我的工作(我其實不管什麼事要求都超高的,那不是重點)我對其他人要求其實不會很高,我只要求要把分內工作做完,問看看還有沒有什麼事需要幫忙,如果沒有的話那做自已的事我不會管你
偏偏有個學妹不聽,我跟另一個志工夥伴都勸過講過好幾次都沒聽進去還不尊重我們,好幾次壓著快發脾氣的衝動說不要這樣表面跟我說好過不到五分鐘又開始,而且明明工作還沒做完就一直講電還講的超大聲不然就是做到一半突然不見去隔壁找別系四年級的學長,讓我好幾次都有點冒火
今天讓我真正發脾氣的是明明沒有的事跑去跟我班導說我欺負她,我問號?什麼叫我欺負她?口頭跟她說開會的時候不要滑手機會不尊重其他人這叫欺負他?還好我的班導是蠻明理的人也很相信我的人格,我朋友也在幫我抱不平,我做事本來就是比較嚴肅,班導聽到後他其實不太怎麼相信,因為她知道我除了做工作太多臉臭不然我脾氣一向都很好怎麼會欺負學妹而且也只是面癱而已,何必這樣誣陷別人?這樣有比較好嘛?有沒有想過如果是不認識我的人他們會怎麼想?會不會就真的以為我是那種會欺負人的人?我自已本身就很討厭霸凌的人我何必去霸凌人家這不是自打嘴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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