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從去年12月起,我發現我對一直以來的跑伴動了心
這是我生命中第二個真心喜歡的人,上一個是男生
或許之後還能分享我從12月到現在的心態轉變,但今天要說的是
她,從小在教會長大,之前跟她聊過748法案,她用一種不可置信的口吻告訴我:台灣竟然是亞洲第一個通過的。 她也告訴我,她認為同志會造成較多社會問題
但我喜歡她,與異性之愛並無不同。現在我想繼續精進好友關係,畢業再告白
我不抱任何可能在一起的希望,但總覺得很可惜,如果她一直因為宗教因素而反對同性戀...那我也成了她討厭的人?
想請問各位,這個狀況還適合告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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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不太適合喇... 既然都知道她算..反對的(? 那還是別去觸碰到那塊比較好..( 當朋友就好了( ᵒ̴̶̷̥́ _ᵒ̴̶̷̣̥̀ )
匿名
跟B1 一樣想法 別說了吧 畢竟都知道結果了(? 就當朋友就好了 怕說了就當不了朋友了 不過如果真的有必死的決心要說 也是可以啦 就讓自己真的死心?
人家都反同了 就不要做無謂的決定 甚至是那種讓他可能更討厭這族群的決定了 不作死就不會死 人家都表明了
匿名
我有過同樣的情況,我喜歡的人是基督教的,爸媽甚至是牧師師母,她從來沒有明確表示過討厭同性戀,我最後有告白,不是為了詢問她想不想跟我在一起,只是單純想表明自己對她的心意,而她也用最沒有負擔的方式回覆我說:有人喜歡是件很幸福的事。之後我們雖然比較少見面(因為上大學比較忙吧)但我們的聯絡都沒有斷,常常傳好笑的影片給對方看,或是一起打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