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ap.article_top.title}}
{{adMap.article_top.cta}}

#連載 〈那天:是誰(02)〉
小說板 {{ articleMoment(createdAt) }}

  「你知道嗎?人們臣服會於恐懼,但也會想逃離恐懼。你能利用他們的罪惡感,我也能反過來利用這點,這都是多虧你才讓我了解到啊!」   我說完這句話後,她轉過身瞪大著眼睛看著我,這恐懼又欲言又止的表情真是精采啊!簡直從前我面對她的表情一樣可笑、依樣愚蠢,一樣……讓人憎恨。 可惜,她馬上就恢復平常的態度,眼神的驚嚇替換成冰冷,並帶著高傲的口吻開口試圖控制局勢。   「那又如何,不過是顆旗子再換就好了,倒是『恩靜』你……」   「我的名字是苡瑄!鄧苡瑄!」   「你……妄想症已經越來越嚴重,別再繼續胡鬧了,恩靜。」   「恩靜明明就是你的名字!你偷走我的名字,偷走我的朋友,偷走我的人生,那些原本都是屬於我的,你卻在偷走之後向到處宣揚我再模仿你!」 我激動地喊著,喊到忘了換氣、喊到快沒了呼吸、喊到精疲力竭,彷彿要將喉嚨喊破般,喊著。   我喊完後她愣在原地,面無表情地看著我上氣不接下氣的擦乾眼淚,此時的她眼底浮現了我曾看過的情緒,但那時我還不理解,現在我明白了,那是今早出現的「殺氣」,此時更加濃烈也更加明確。 本能告訴我應該逃跑,但這時她卻突然笑了起來,一直、一直笑著,我不明白的看著她,她還是一直笑著,我害怕的往後退,她還是一直笑著,我準備逃離她時,她還是一直笑著,最後我跑走時,她還是一直笑著。   她真的瘋了,到底是誰有妄想症啊!今天這樣的狀況太危險了,不能再繼續跟她扯上關係,必須趕緊遠離她,馬上辦理轉學然後離開這裡,我一路上邊跑邊想著轉學後的打算。 但……該離開應該是她,不是嗎?   對,該離開的人,是她。 .   竟然激動地強調著她才是鄧苡瑄,可笑。   鄧苡瑄、鄧苡瑄、鄧苡瑄、鄧苡瑄……我不斷的思考她擁有這個名字時,體驗到了什麼「滋味」,才會讓他對這個名字如此著迷,能夠對我展開反擊也想繼續使用這名字,不過這不重要,反正到時我會自己慢慢體會。   這次的漏洞的確是我的疏忽,太小看她了,讓她能反過來利用我的共犯,下次的計畫必須更嚴謹,而且要盡快,她現在的狀況,我已經難以控制了。 原本的計畫已經不管用了,接下來要先預防她逃走。 不,這點不可能,現在的她一定會反抗,否則今天也不會反過來設下圈套。 那麼,我只需要……   等待,我該離開的時機。


  回文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adMap.article_bottom.cta}}
{{adMap.article_bottom.title}}
{{adMap.article_bottom.content}}

全部留言

匿名

匿名

B1 {{commentMoment( "2021-04-11T06:32:47.039Z" )}}

劇情不錯,可是錯字有點多QQ

收合內層留言icon {{comments[0].isShow ? '收合' : '展開' }}1則留言
劇情不錯,可是錯字有點多QQ
0
B1-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21-04-11T06:32:47.039Z" )}}

謝謝,我會多加留意

謝謝,我會多加留意
0
匿名

匿名

B2 {{commentMoment( "2021-04-13T14:00:30.386Z" )}}

我看標題的時候不小心跟你的名字接在一起 結果不小心笑了出來XD

收合內層留言icon {{comments[1].isShow ? '收合' : '展開' }}1則留言
我看標題的時候不小心跟你的名字接在一起 結果不小心笑了出來XD
0
B2-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21-04-13T14:00:30.386Z" )}}

我還沒注意到欸www

我還沒注意到欸www
0
B3 {{commentMoment( "2021-05-01T15:43:27.949Z" )}}

這劇情不錯 我也有在寫小說,我們一起加油٩۹(๑•̀ω•́ ๑)۶

這劇情不錯 我也有在寫小說,我們一起加油٩۹(๑•̀ω•́ ๑)۶
1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連載 〈那天:是誰(02)〉

  「你知道嗎?人們臣服會於恐懼,但也會想逃離恐懼。你能利用他們的罪惡感,我也能反過來利用這點,這都

檢舉{{reportFloor? '留言B'+reportFloor: '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reportFloor+'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