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參選人鍾意,我是高二的學生
參選理由
1.我被米特戰過,所以我知道被匿名po文的難受,所以我更要嚴格的審查貼文的正當性,防止有網路霸凌的憾事發生
2.我很不爽那些匿名罵人的孬種,只會在那邊用網路自慰,該給他們一點震撼教育了
管理時間
每天的11點到11點半
政見
1.我會舉辦投票活動
2.將來有機會會舉辦聚會,會以募資的方式進行,詳情屆時會公布
管理方式
1.會與另一位版主互相監督,以防上屆高二的版主自導自演的類似事件
2.倘若在校版進行人身攻擊,只要當事人向我投訴,並向校方報備,調查期間校方需要詳細資料,我絕對雙手呈上,尊重別人是一種基本的教養,連在虛擬的網路上都做不到,還讀個屁書啊
3.倘若我選上版主,我會公佈我的聯絡方式。我會去詢問米特官方是否可以公佈我的真實身分,如果不行,會有其他聯絡方式。有任何事件只要經過校方認可為霸凌、毀謗或公然侮辱,儘管來找我,我會親自到教官室把發文者身分告訴教官,以校規論處。我們不能再姑息這種網路上的犯罪了
以上。我也曾在網路上做錯事,也明白那種痛苦,希望大家投我一票,讓我有機會為你們謀求公平、公正的網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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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留言
聯絡方式不能公布喔 只能用站內的方式 然後有人嘴很毒 用詞稍微收斂一點別人才抓不到你的把柄 盡量平和 加油啦
B14 匿名是米特給你的權利,但卻有一些人濫用匿名,把校版搞得烏煙瘴氣。之前有個案例是有人擁有兩個帳號就自導自演開別人副本(而且還互相不認識),利用一個帳號發文,一個帳號瘋狂留言,製造很多人在討論的假象。所以這種行為就超出米特給你匿名的權利了。一個不會尊重他人甚至故意去冒犯他人的匿名霸凌者,我們應該賦予他匿名的權利?還是剝奪呢?
B16 請看清楚,上述公佈個資條件是「校方認可並介入處理」哦!所以不要只躲在匿名後面爽,該擔的責任就是要擔。
看來你當初就犯了第三條呢!前版主先生 我會公佈匿名者身分,但是是在「校方介入處理」的前提下,說實在的,校方處理總比直接由版務介入並把事情鬧大還好吧?我會再去詢問版務部,再做衡量,因為道明的霸凌情況真的太頻繁太嚴重了
那位朋友說話還真酸 在選上版主後還是會遇到一樣的狀況 就請你忍一下吧 然後,我們有版主群 他們也有很多意見可以參考
觸犯法律也是由校方聯絡司法單位,再由司法單位聯絡官方。 板主依板主規定是不能因任何原因提供用戶匿名資訊的。
B34 那件事我做錯了 剛好也可作為一個錯誤示範防止後面的人再犯 那位朋友希望口氣別太衝 以後也不是我管,我也就看他以後會如何 別因為他而犯下跟我一樣的錯
B46 我把大家不知道的事情講出來 如果你懷疑,你可以去查證 查證完後 如果你還是覺得我在欺騙 你可以不投我 如果你信任我,那你一定會做出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