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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兩年感情分手原因是個性不合(和平分手,沒有鬧的難看) 我在想要不要把他送的東西還回去⋯ 有一種丟掉很可惜 但留著又沒什麼用處的感覺 都是那種交往幾個月的紀念禮物、還有扭蛋盲盒之類的 所以要還回去嗎 還是自己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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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話,我會留著 畢竟這是在一起過的證據,也是個很好的回憶
取消
送出
禮物不用還了啦 留著就好了
丟掉吧 下一任也會來 可能也會介意 不然可以等自己喜歡下一個人或放下他 再丟掉
不用
看你自己要不要留 (覺得送回去也太麻煩
B5 同個學校🥲
好東西當然留下來,用不到的可以丟!
不用丟啦這都是回憶啊雖是前男友但是我我會捨不得丟 不是還喜歡是因為對物品有感情
和平的話留沒關係 不和平的話一律建議還
兩年感情分手原因是個性不合(和平分手,沒有鬧的難看) 我在想要不要把他送的東西還回去⋯ 有一種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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