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ap.article_top.title}}
{{adMap.article_top.cta}}

#新聞 新北市長與北捷解約?
時事板 {{ articleMoment(createdAt) }}

侯友宜:自己的捷運自己營運 大台北捷運環狀線通車近半年,原預估每日運量可達十萬人次,實際上卻不到四萬人次,新北市議員認為台北捷運公司行銷不力,受委託營運有權無責,希望提早解約。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在議會答詢說,「自己的捷運自己營運」,雙北早已在談終止契約;北市捷運局表示,希望能按契約,完成三年營運。 不只環狀線,侯友宜說,未來其他捷運也不會再委託北捷營運,「這也是成立捷運局、捷運公司的目的」。據了解,疫情期間,雙北已在洽談解約,最快今年就有結果,至於解約並無罰則,協議終止合約即可。新北市近日已先收回捷運板橋站等土地,自行招商開發。 今年一月卅日通車的環狀線,路線雖在新北市,卻由北市捷運局和北捷興建和營運,雙北二○一八年簽約,委託北捷營運三年。契約規定新北自負盈虧,每年支付北市行政管理費三六四五萬元,原訂二○二三年一月卅日雙北再協商是否營運移轉。 不過,今年原計畫收入約九億元,但現已虧損逾三億,新北市預估未來可能還會損失好幾億。新北捷運工程局長李政安說,今年遇到疫情,運量確實偏低。 新北市議員葉元之昨在議會質詢,要求把環狀線等捷運全都接回自營。像噪音等問題,都要和北市協調,車站熱到如同溫室,月台玻璃三個月破二次,跑馬燈難以掌握列車時間等,都影響搭車意願。他說,北捷和新北的心態不一樣,環狀線「只是幫你養一下,以後要還給你」。 侯友宜表示,雙北捷運公司討論提早解約,應很快會有結果,「自己的捷運自己營運、自己承擔責任」,不能說不幫忙行銷,行銷費還要自己出。其他路線都會慢慢接回來做,這是成立捷運局的目的。 李政安說,未來新北傾向自建自營運,負完全責任,目前三鶯線等都由新北自行發包興建,絕對有自建能力。 北捷盼按契約 走完三年營運 新北擬提前解約,北市有不同看法。北市府捷運局主秘王偉指出,規畫時就是朝一個公司統一經營,若一條路線有兩個捷運公司經營,會造成一個行控中心卻有兩個公司指揮的亂象,相關行控設施與介面使用也難統一,北市希望能按契約,完成三年營運。 被抱怨沒作為,北捷喊冤,環狀線各項服務品質指標都有高水準表現,以六月為例,系統可用度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八,準點率百分之九十九點七,整個捷運系統管理都採一致作法,新推常客優惠方案也適用環狀線。 文章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8176/467784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文章標題 與北捷解約?侯友宜:自己的捷運自己營運


  回文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adMap.article_bottom.cta}}
{{adMap.article_bottom.title}}
{{adMap.article_bottom.content}}

全部留言

B1 {{commentMoment( "2020-07-04T06:01:14.733Z" )}}

他在耍白痴 南北環和東環通車之後不就變一條線兩個公司了嗎

他在耍白痴 南北環和東環通車之後不就變一條線兩個公司了嗎
0
匿名

匿名

B2 {{commentMoment( "2020-07-04T06:20:49.860Z" )}}

他還說要放 過熱假( ・᷄ὢ・᷅ ) 友誼我真的不懂你了?_? 36度以上放假這個政策真的嘖嘖

他還說要放 過熱假( ・᷄ὢ・᷅ ) 友誼我真的不懂你了?_? 36度以上放假這個政策真的嘖嘖
0
B3 {{commentMoment( "2020-07-04T10:32:47.743Z" )}}

B2 那最近應該是連假啊...

B2 那最近應該是連假啊...
0
匿名

匿名

B4 {{commentMoment( "2020-07-04T10:41:33.773Z" )}}

B3 老實說我自己也不想放這個假哈哈 很沒意義( ・᷄ὢ・᷅ )

B3 老實說我自己也不想放這個假哈哈 很沒意義( ・᷄ὢ・᷅ )
0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新聞 新北市長與北捷解約?

侯友宜:自己的捷運自己營運 大台北捷運環狀線通車近半年,原預估每日運量可達十萬人次,實際上卻不到四

檢舉{{reportFloor? '留言B'+reportFloor: '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reportFloor+'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