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那一搥,立法院宣布法案修改通過,台灣邁向了更民主的未來❤
我個人雖然不是同性戀,但我非常重視每個人追求愛的權利💪
上班不要看的創辦人呱吉說過 :「90年代我在讀大學的時候,非常流行一種說法叫直同志,意思是我是直男,但我支持同志。」
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裡面提到,最高層的追求就是自我實現,截止昨天為止,所有台灣的同志對於婚姻的需求都停留在自我追求,並且也不受到安全的需要(safety needs )也就是法律的保障,這種本末倒置的行為真的令人心寒…
仔細想想我發現越都市的城市越支持同志,也越願意為他們發聲,或許是思想上的多樣化,或許是資訊上的進步,我非常高興在今天台灣成為了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外國媒體不管是NCC,BBC 都在第一時間發佈消息,讓世界看到台灣,台灣成為了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我們是中華民國,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從民主,追求人權,保障言論自由的角度來再明白不過了。
身處思想觀念集會老舊的彰化,大聲說出支持同志並不是一件會被大家樂見的事情,同學們的視野狹隘,只要說出自己支持同志往往我被投射異樣的眼光,身為一位往後想投身法律的我,一個人如果連追求婚姻的權利都沒有受到保障的話,那我們就是一具空洞的軀殼…
這次的法案修改也非常到位,之前我和一位國文補教名師唐o老師也聊過,他不支持的原因之一就是可能會造成大量的移民湧入,讓台灣的社會問題增加,但在今天通過的法案清楚規劃到,只能和已經通過同婚法的國家登記結婚,我知道這或許會影響到一些國家同志們的權利,這也是台灣政府往後可以去討論的話題。
歷經了數十載,台灣向民主又邁向了一步,感謝藍營跑票的7位立委,追求人權不分藍綠,支持同志不分政黨,感謝你們知道之後在選舉跟政黨活動時可能遭受到壓力,還願意為同志出聲,更感謝一直為同志發言的綠委以及時代力量的立委們,有你們,台灣變得更美好了🌈
2020唯一支持辣台蔡❤
鳳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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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我們來研究一下公投 這是公投題目: 第12案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 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請問一下,第12案說什麼?「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阿就已經另立專法,又在那邊說違反公投?
匿名
公投第12項是指說保障他們共同生活的目的 ,我覺得登記結婚並不包含在大多數投同意的人的範圍中 ,那說這個專法違反了大部分的民意也不為過吧 。
匿名
B4 估計你根本對這次的通過的法案不瞭解,就是跟風的護家盟,如果你真的懂法律就知道他媽沒有違反公投結果,你知道為什麼沒有去修民法而是立專法,講難聽點你就是個三流學校跟風仔
匿名
B7 你可以去看林昶佐立委的影片,然後看完你就會發現你就他媽不懂法律,不懂這次公投的目的,你就是三流學校跟風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