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稍長。
四年了,喜歡妳四年了。
從國一開始喜歡上一位女孩,在一起兩次。
第一次在一起,妳說想試試能不能喜歡上我。
我們在一起了88天,在七夕前一天提分手,原因是因為你覺得妳並不喜歡我。
分手後,妳說我們做朋友就好,
我對妳說:「我會繼續喜歡妳,繼續以朋友的身份追妳。」
妳笑笑的帶過什麼也沒說。
我依然每天開著妳的聊天室,煩著妳,對妳說我要追妳,但妳卻認為這只是玩笑。
一年後的某天,妳在洗澡前跟我說
女生:👧 我:👦
👧:欸欸等等提醒我跟妳說件事
👦:妳可以先說阿
👧:我要想想怎麼說
👦:好啦
洗完澡後我提醒妳這件事,我心裡其實沒有什麼期待。
但妳說出口的卻是:
「你之前不是說要追我嗎?妳是認真的嗎?
因為...這麼久的陪伴,我喜歡上妳在我身邊的感覺了。」
這句話是活這麼久讓我最興奮的一句話。
於是我們第二次在一次。
妳是一個很容易缺乏安全感,家庭並不完美,父母關係不和諧,非常需要陪伴的一位女孩,
妳需要一個隨時能夠回妳訊息、幫妳想辦法的男朋友。
我並不完美,我對妳的愛甚至到了我覺得我真的做的不夠好,即使妳並沒有任何的抱怨,但我還是認為我做的不夠好。
我們在一起一年半,分手了。
我提的分手。
國三升高一的暑假,我到其他城市打工,
我開始發現到,我其實沒有能力跟妳在一起,
我發現,我沒有能力讓妳不只不愁吃不愁穿還能買想要的東西,即使妳從沒要求過。
我想到高中後,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在課業上,但如此缺乏安全感的妳,是不是會因著需要我的陪伴而失去了讀書的時間,是不是會因著失去的那些時間害妳考不上理想的大學。
我思考了很多很多很多,但卻什麼也沒想就自私的和她提分手。
或許,
她考上了理想大學不是因為我和她分手,
但或許她沒考上理想大學是因為我沒跟她分手。
我很愛她,非常愛她。
但我卻做了傷害她的事。
我不知道我這麼做對不對,不知道這麼做是不是幫到她。
其實我很後悔跟她分手,但我同時畏懼著沒分手的壓力。
分手快一年了,我放不下,想起我們在一起時的回憶眼淚總是悄悄的流下。
謝謝各位看完我的文章,小弟感激不盡。
抱歉,小弟第一次發文,排版不順暢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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