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中生
我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
想必各位應該都有關注到這件事情ㄅ
終於!說了很久的18歲公民權這件事
在週五,終於要進入立院,讓各位立委投票
上過公民都知道,修憲的過程極為複雜困難,畢竟是我國根本大法
週五進入立院,需要四分之三的立委出席,出席的四分之三立委要通過,此案才可以出立院,交予人民投票
修憲即為困難,以往連修憲委員會都沒機會通過,何況送至立院,這次是最近的一刻
這個關鍵時刻,希望各位可以多多關注!
期待週五修憲案成功通過出立院
https://i.imgur.com/lO2ZRM2.jpg
https://storage.meteor.today/video/623b04dd59db65d1802044ad.mp4
還特地找老師和同學拍攝
剪了一支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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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就沒人想修憲法20條? 20條嚴重違憲的矛盾條款
匿名
20條國民當兵義務。違反人權,違反自由遷徙。 權利義務顛倒寫反。 不是人民有當兵義務,是國家有依法招兵義務這樣才對。法不能越級違憲,也就是這樣寫就能導致徵兵違憲。也就是強制國家一定要用募兵制。
匿名
強迫別人失去自由來守護自由這樣自由有什麼意義,就像分母為0一樣。
匿名
那個釋憲邏輯不通,老古板思維。而且我已經說了,用犧牲自由的方式守護自由,得來的自由沒有意義。
匿名
B18 所以就算是為了國家安全必要,也不得犧牲人民自由權利。 為了國防需求強制徵兵就是違反人權。 因為明明用錢用福利來募集足夠兵員是國家責任,而非人民的義務。
這應該要通過的吧。不然未來滿18歲但未滿20歲的人需要負擔完全的義務與責任,卻沒有辦法享受完整的公民權,會是很奇怪的現象。
+1 不過我覺得也要同時提升人民的教育水準 避免到時候被搞成暴民政治
B20 講一個極端一點的好了,大家都想去外面工作,大家都不想當兵,國防戰力為0。你要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