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為了表示負責 我就不匿名了
剛好讀書讀到累 來回覆一下我的看法
原本只是要下面留言 結果打太多了😂
1.你說 不自愛?
我想問一下你說的不自愛的定義是什麼?
每個人的道德標準原本就不同
你這樣輕易草率的就把別人貼上不自愛的標籤🏷️
這不就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制加註在他人身上嗎?
這樣跟共產主義有什麼不同?
還有很多事情原本就不是黑白論!
舉個例子好了 有人喜歡吃茄子 有了不喜歡吃
當你覺得茄子難吃 你會對喜歡吃茄子的人說
你有病?怎麼可能會好吃?
我想應該不會吧?因為每個人的喜好原本就不同
*小更新 為什麼會提到茄子 單純只是想表達
原原po覺得做愛=不自愛的這種「黑白論」
2.看你文章上說的 未成熟是指心理上
那我好奇問問 心理上面的成熟有辦法定義嗎?
滿18歲就表示心理成熟嗎?我想不見得吧?
你這個反對的點 我覺得很站不住腳
而且成熟的定義是什麼?你能具體描述出來嗎?
3.再來你說負責 你的負責是指什麼?
做了就是男女朋友的負責?
還是不小心有了小孩的負責?
我這裡猜 你應該是指有了小孩的負責
所以你這個觀點在思考上蠻有瑕疵的
因為你是有點以偏概全的說
未成年性行為 有了小孩怎麼可能負責?
我覺得你不能這麼說 我也有認識的人
現在是孩子的媽 很認真在照顧小孩
這樣有不負責任嗎?
這個說詞我認為你在講述的時候
要把有點以偏概全的感覺拿掉
4.子宮頸癌發生率
這點是真的有研究理論證實
所以你這個說詞 我是認同的
幫忙補個文章
http://web.tccf.org.tw/lifetype/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533&blogId=1
5.再來是 墮胎 這個問題
你說對身體造成傷害這個部分 我沒意見
但是維基百科上面好像有提到
https://i.imgur.com/Nm2tB2C.jpg
可是我知道維基百科上面的東西看看就好
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改 所以這方面我就不提了
*小更新 我把圖片畫上了重點(。・ω・。)
但是你說扼殺一條生命 這個我就有點看法
你的觀點好像偏向這方面⬇️
就像有些學者認為 並非受驚卵是生命起點
而是從精子 卵子就是生命的起點
所以男生打手槍 女生月經來 口交吃精
都是在扼殺小生命囉?
如果是這樣你們男生一晚都不知道殺死了
幾百億的生命啊~~~根本大屠殺?
*小更新 文中的幾百億生命 是我的知識量不足
再次道歉 也多謝原原po指教
我以後會多多了解男性的生殖器官的(⁎⁍̴̛ᴗ⁍̴̛⁎)
或者你的觀點是另外一種⬇️
變成受精卵就是生命?
所以我怎麼沒有我爸我媽精子卵子相遇時刻
那麼羅曼蒂克的意識呢?(我在幹話
然後我查了一些文獻資料 大概分為這些
https://i.imgur.com/WuunAeN.jpg
http://thiseven.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_6834.html?m=1
再來是基本醫學上的胚胎意識 能知道的是
在22週以前是不會有意識 但是24週開始
大腦皮質開始運作之後 以目前科學技術來說
不能很確定是在第幾週開始有意識
也可能每個人發育不同
https://i.imgur.com/NLoIDl0.jpg
http://ia.tjc.org/elibrary/ContentDetailPrint.aspx?ItemID=7328&langid=1
再來提一個題外話 我之前有看到一篇文章
可是我找不到了 我記得是Dacrd 論壇
講的是她媽媽把他生下來 但是沒有能力照顧他
他寧願自己當初被墮胎(我沒記錯印象的話
如果有人找到的話 麻煩幫我貼一下
因為我剛剛找不太到這篇文章ಥ_ಥ)
以下的連結🔗是女人迷對墮胎的文章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omany.net/articles/11049/amp
這點又剛好有關於一點你前面說的負責問題
就算真的把孩子生了下來
後續的教育 經濟 環境⋯問題
都應該有關於負責任的問題吧?
6.好了 我們切回一開始的未成年性行為
那就要來介紹一下兩小無猜條款
https://i.imgur.com/MNmATFX.jpg
分為非告訴乃論/告訴乃論
簡單來講就是16以下絕對不可以
16以上你不吿我 一切都沒事
*小更新 1/14 上午1:46分更新
在這裡我是強調雙方都16以上未滿18
但我有點不太清楚一定要雙方都是16~18
兩小無猜條款才成立 還是只要有一方就可以
還麻煩大神搶救一下(鞠躬🙇♀️
我記得國中還是高中有提到過
可是我好像沒仔細聽 尷尬了~
然後再來回到前面的墮胎法律
https://i.imgur.com/j1sZdK5.jpg
https://i.imgur.com/6QeghLe.jpg
一樣擷取自上面的女人迷文章
7.性病 避孕
真的保險套不能100%隔絕性病和避孕
而且性病分很多種 也不是只有做愛才會得到
像是去泡一些大眾池 或是馬桶不乾淨
自己衛生習慣不好 都有可能得到性病
愛滋病的話又有可能是血液傳染
雖然可以說做愛是得到性病其中一個途徑
但是還有太多可能途徑
這裡也是建議你說話方式可以再和緩一點
還有有預防愛滋的事前藥你可以去查查
但是也不是100%避免只是降低機率
(我是看ytb反骨的愛滋篩檢看到的
再來避孕的話 我另外提雙重保護
就是吃「事前藥」+保險套 這個避孕功效會更好
還有「事前藥」其實不是什麼壞東西
有些女孩子會用來調經期或是荷爾蒙
(基本上都是看過醫生才會這樣吃
所以別說什麼女生吃事前藥就是想被幹
(這是我另外藉此提的觀點 「我知道前原po沒提」
*小更新 此段只加上引號 避免原原po沒有仔細看😉
而且性病 避孕根本跟未成年性行為沒有關係
是只要性行為就有可能啊⋯
幹嘛特別說未成年性行為?這點我不是很懂啦
讓我覺得有點是因為反對而反對😅
8.結論
你有打一句「我們都那麼大了,難道沒有辦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呃⋯我想說 這句怎麼跟你上面的話有點矛盾
啊哈哈哈 你說心理未成熟 無法為後果負責?
下面又打了那句話 我怎麼突然覺得你在反諷?
真的超級矛盾的啊~
再來你說奉勸一句
「人最可怕的不是無知,而是不知道自己無知」
這句話我真的覺得很嗆辣喔~
再這邊也建議你 說話是種藝術
在表達自身的想法前 也盡量用溫柔的說話方式
比較能說服人啦 你這誰會想被你說服🤣
而且裡面的文章你太多個人的主觀意識
我個人覺得你有一點偏激
況且沒有站在更多元的角度去思考
或是去查一些文獻資料
就說了上面那句 嗆辣的無知話
我怎麼覺得你有點罵到自己?
墮胎方面我真的覺得
只是大家劃分胎兒是人的階段有不同看法
況且現在科技也無法確切說出有意識的週期
這點就真的無法確切的探討
至於有一些維基百科的資料
我就不貼連結給大家囉~因為蠻好查的
而我說了這麼多 不是鼓勵大家未成年%%
只是想理性探討一下而已
我對自己的想法也是 不要未成年就發生
自己的雖然沒什麼宗教信仰 但是喜歡去教會
也比較偏向婚後才發生性行為
可是我也有未成年就發生關係的好朋友
但是我不會去討厭對方這樣
我雖然不認同 但是我可以做到尊重對方
善良的對待他人 也是和善的對待自己
我主要是覺得前原po想法太激動 偏激了一點
希望我不會是你口中說的無知人?(⁎⁍̴̛ᴗ⁍̴̛⁎)
如果有什麼不完整需要改進的地方
還請大家指導一下(鞠躬🙇♀️
*更新一下~
我不是匿名喔!也不是法官👩⚖️
你應該不會討厭我吧?😉
*再次更新
我認同你說
反對的依舊反對
認同的依舊認同
溫柔根本不會讓人改變觀點
但是我想說 確實改變觀點不容易
但是可以減少雙方的摩擦 大家不吵架
彼此尊重這樣不好嗎?(⁎⁍̴̛ᴗ⁍̴̛⁎)
還有我就是「不喜歡」你那種高高在上的態度
以及「不尊重」不同想法的人
你說你單純抒發自己看法
我也只是單純說明我對你文章的看法😊
—媚婕☁️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全部留言
沒什麼精力看完 只針對第一點回應 1、這邊的不自愛我想樓主的意思是針對身體上 未成年性行為本來就相對於年紀更大的性行為有更高的風險傷害身體 相關文獻就不找了反正大家也很清楚 那在明知道這種事的情況下還進行性行為 那就是所謂的不自愛 當然 人類做不自愛的事情本來就很多 像熬夜 闖紅燈 拍抖音之類的 所以我覺得這不應該是被討論的重點(那我討論這個幹嘛? 乾就只有時間看第一個齁) BTW我覺得你舉的茄子不好 吃茄子又不傷身體 怎麼不說吸毒呢
匿名
沒看完也沒關係 先感謝你的回覆~(。・ω・。) 原來前原po的定義是這樣 (筆記筆記 我當初把第一點放不自愛 也是因為前原po 第一點是說不自愛 我不是很懂他的看法 這樣看來第一點真的沒有討論必要(劃掉 我舉茄子是想說明黑白論的想法😂 為什麼不舉吸毒 一方面是我沒有想到 二方面是真的覺得吸毒好處不多 除非醫療用途 跟短暫的美好 這樣比較之後沒什麼說服力🤔😂
B1 三小 拍抖音是怎樣wwwww
匿名
B1 抖音的確! 抖音真的很多不自愛的白痴 (但不是說玩抖音的一定是
晚點回你
看到下方有個名詞太逗趣了😂 抱歉不應該在這嚴肅文章大笑的! 1.不自愛上表達可能真的不適當, 他可能子宮頸癌問題連結成女生的不自愛吧! 2.我蠻認同,因為不管怎樣歲數我還是遇到很多像小孩的人😅挖...我可能就是!! 3.他可能擔心遇到就是利用 墮胎去扼殺一條生命, 這不是一種負責的方式, 但無力扶養遇到真的下下策, 怕女生墮胎的危險! 4.至於這我以前文章就提到朋友 過早發生罹患這病症而離開, 哪時病變真的沒所以然... 5.就跟3有相互連結到,只是裡面的.. 口*吃*😂扼殺生命我大笑了😅 總結他希望女生別拿身體開玩笑吧, 雖然偏激些,每個人常文章總是加入主觀蠻正常!
匿名
不用抱歉啦~😂也謝謝你有認真看XD 嚴肅中就是需要一點歡笑的😉 1.這個問題 原原po有做回應了 看來是眾合各種因素(。・ω・。) 2.保持童心不錯啊~但是真的要用年紀分成不成熟 我覺得這就很有討論空間這樣🤔 3.我想是吧~但是我比較細部的討論到 什麼時候到什麼週期 胚胎才有意識 不然其實我覺得在胚胎還無意識時 做墮胎行為是可以接受的 因為孩子出生了是否有能力扶養 會不會是害了孩子一生 墮胎(還無意識時) 其實也是可接受的範圍 至於墮胎的傷害人體範圍 維基有段有寫 單純的墮胎並不會造成心理跟身體上的問題 但是是維基百科上 任何人都可以修改 所以我覺得參考就好(・ω・)ノ 4.抱歉⋯讓你提到傷心事👉👈 為了下一代的教育 這個觀念要提一下(鞠躬🙇♀️ 5.別這樣啦😂我很認真在討論的(嘟嘴 只是沒想到戳中你的笑點 雖然我也很常被別人說 不要一臉正經的講一些特殊的錯(;´༎ຶД༎ຶ`) 是的~我知道原原po的意思是好的 但是真的有點偏激 所以我才會藉此做出回應 至於你說主觀想法這點 我也認同 這也是個人意識還活著的象徵 但有時溫柔一點 我覺得會好一點點(這也是我的主觀想法(⁎⁍̴̛ᴗ⁍̴̛⁎)
不是啦 我的意思是 討論自愛這個名詞有沒有用對沒有意義 應該討論的是那些傷害 剛才回去再看那篇文章 自愛也只有出現在第一句 剩下的都是指傷害的部分 BTW拍抖音是想說增添笑料啦 不要太在意
匿名
原來如此!我懂了 謝謝你的解釋(筆記筆記✍️ 至於傷害部分 其實只要做愛都會啊 只是未成年得到機率會高比較高 是的~原原po只有在文章第一句提到 我當時只是很不懂原原po指的意思(。・ω・。) 我知道你是故意放笑點的XD我懂的~(⁎⁍̴̛ᴗ⁍̴̛⁎)
B6 不自愛指的是明知會對自己造成傷害(懷孕、癌症、輿論、法律責任.....,)還為了一時的快樂去%
匿名
其實啦 我覺得不自愛這個詞 帶有很大的譴責意味 你說造成的傷害有 懷孕➡️對方可能已經想好會懷孕的風險 而且不是只有未成年做愛才會 而是只要做愛都會有可能造成的 是不是傷害 其實很能判斷 癌症➡️是有較高的機率得到 但是不見得一定會得到 所以要說會造成傷害 其實也不見得 要看情況 輿論➡️ 我是很討厭大眾去輿論他人私事 這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與其說這個會造成傷害 不如從我們開始 避談他人的私事? 還有我也不喜歡為了迎合大眾 把大眾觀點變成對自己本身的傷害 所以簡單來說假如是我 我並不認為 輿論會帶給我傷害 因此傷害的造成我也覺得也不一定🤔 法律責任➡️ 16歲以下是一定有 但是16歲以上就不見得了 我在這裡比較偏重於16歲以上 所以傷害造成各半 也有機會沒有🙃 以上是我自己的想法分析啦 只是一直說未成年性行為就是不自愛 我無法認同啦 這是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道德觀也沒有 所謂的正確於否 只是呈現當時社會的大眾想法 並無對錯之分 但是我尊重你的觀點 只是你話中帶刺 是我最不能接受的部分而已(。・ω・。)
匿名
其實只是看法不同 雖然我也不贊成 我覺得就跟同志議題一樣 就是認不認同而已 但是大家互相尊重就好
回文好像也很精彩欸,快來看一下! https://meteor.today/article/share/5c3b5c8adffcde0332af363d
我覺得 你要試著挑重點去濃縮你要講的話 這個文真的是太長了 畢竟不是有故事性可以讓人想繼續看 但是有多種聲音也是好的
匿名
我想說這種事要詳細一點講 不然容易會有被誤會的點 也謝謝你的告知 我會多加學習的(。・ω・。)
匿名
支持所有勇於認真發表自己看法的人💪 然後我個人是覺得文章不會太長啦 平常在看的論壇隨隨便便也差不多這麼長 樓主可以放心👌
匿名
謝謝你的支持 我感到很開心❤️ 至於會不會太長 還有我排版的問題 真的是蠻主觀的 每個人有所不同 所以我沒有什麼在意(。・ω・。) 但是我願意以後發文時 再學習更有系統 甚至能更加精確的表達自我看法(鞠躬🙇♀️
匿名
奇怪不是要考段考了嗎🤔🤔
匿名
想不到到吧~(ytb反骨梗🤣 對啊 所以文章前面才說我是讀書讀累了 下面的B5回覆留言 我也說我發了神經 啊哈哈哈 祝你期末有好成績(。・ω・。)
不自覺看完了 我只覺得.... 如果分組跟你同組報告一定很爽 躺著交(˶‾᷄ ⁻̫ ‾᷅˵)
匿名
嗚嗚嗚~好感到開心❤️ 還有~別把事實說出來啦XD 我參加小論文比賽 或是分組報告 上台講解 基本上都會是我弄 尤其是高中後xD 國中的時候 大家都比較有熱忱 而且我超喜歡做報告 討論議題(˶‾᷄ ⁻̫ ‾᷅˵)
未成年懷孕生下來了要怎麼養? 德川家康他爸倒是未成年就生他了,但又不是每個人跟德川家康他爸一樣管著靜岡縣東半部(有錢 然後小小年紀就得管理領國(成熟 我有看過小爸爸小媽媽,有帶也有養沒錯,但其實就是大朋友帶小朋友,自己都還很愛玩就被小孩綁住,拉著小朋友整夜不睡覺趴趴走你覺得健康嗎?
匿名
那是有懷孕的狀況 不見得會懷孕? 而且本文在探討未成年「性行為」🤔 不是未成年「懷孕」雖然有機率 但是不探討 還有要做愛❤️就要知道有這個風險 至於文章會談到墮胎 是因為原原po有提到 我只是講述我並沒有不支持墮胎(眾多因素考量 文章最主要是表達 我只是尊重未成年性行為的想法~身體是他們自己的 我們可以討論婚前性行為的利弊 但是決定是否要%%% 我對任何人想法都沒啥意見 只要他們想好 也並不會影響我跟對方的交情 至於你文末提到健不健康? 健康其實很多層面 心理 生理 基因⋯ 而且擁有健康的生活環境 人也不保證是健康的? 其實我覺得啦 會有小孩子這件事 他們事情就要知道風險 他們還是要% 也不是我該探討的範圍 因為在做的也不是我 保險套錢也不是我付的 我也不是他們的監護人 更何況是他們的小孩 我有什麼權利或是義務干涉呢? 我只是做到我自己的本分 不去帶著有色眼光看待他人 至於我本身對於性行為的範圍規範 那又是我的事 所以我不會帶著自己的原則 主觀意識 加諸在他人身上 因為也沒有必要 原本世界上就不可能大家意見相同 還有感謝你的回覆 已經花時間看完(鞠躬🙇♀️ 也讓我增加知識 知道德川家康的故事(筆記筆記📝 看你是大學生~應該考完期末了🤣 所以就祝你擁有一個美好的寒假☺️
看原文的不自愛這點,白眼都快翻到後腦勺, 本是出自個人感受,可卻想用自己的定義來定義所有人
匿名
是的~每個人的道德觀 想法認知都有所不同 但原原po也有很都不錯的想法 建議 只是建議他再多點尊重他人的選擇(。・ω・。)
匿名
國中好像有提到 男方>18的話 屬非告訴乃論 錯了見諒🤨
匿名
是的是的~只要有一方是18以上 就是非告訴乃論(。・ω・。) 這個法律相關問題原原po在回文有提 你可以去看看 原原po打的蠻認真的 也能增加知識~也感謝你的回覆❤️
有點懶得看完抱歉ㄎㄎ 原本那篇的作者我很喜歡他欸... 喔對了維基百科有gmail就可以隨便改喔 我朋友之前還改了瑞祥的版面
B1 我覺得這應該是價值觀的問題。 你覺得要舉吸毒當例子代表你認為「性行為是負面的行為」 而原po舉吃茄子則是認為「性行為是中性的行為」
個人主要認為 大多數都是對性知識的不足 而造成後續心理及身體金錢甚至法律上的負擔 無知真的太可怕了 太多青少年都是在一時慾望下沖昏頭(嗯真ㄉ 然後就來不及 gg ps.我也反對婚前性行為٩(。・ω・。)و
匿名
我是覺得 能負責任的18歲不多啦 而且經濟來源 除非富二代 不然還不是靠爸靠媽 不要跟我說什麼打小零工養的起 醒醒吧 然後你只看到你同學怎樣怎樣 那我再問你 怎不看看多少人把新生兒丟在路邊 還有被紅螞蟻活生生咬死的一堆
匿名
我就問你一句 如果你曾經婚前性行為 但跟那男的分手 未來又遇到真命天子 但他對這個很在意 請問你會: A:跟他坦承 B:欺騙他 來來來 選一個
匿名
其實就是看個人😂 不管支持或反對都給予尊重吧😉 雖然我個人是不太接受 畢竟不到一定的年紀真的很傷身體 也不是說做了就不自愛啦 我覺得這真的不是自不自愛的問題 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男生也要尊重女生的意見就好 至於原本那篇原po有沒有女友也不是重點 我有男友我也一樣反對阿😂 也不會有什麼酸葡萄心理問題啦👌 反正自己有思考過後果就好了
匿名
B40 據我所知 建中真的很多人約炮 不拿他跟學店比啦 但總比什麼台南高雄屏東高中那種南部的會約 而且我也聽過蠻多建中約或者約建中的啦…… 南部魯蛇高中
匿名
B46 我跟你講啦 你說的是對的 原PO一定是因為自己還沒破處看別人都%的很爽才會發文 希望的是讓女孩們能醒悟 然後原PO的真命天女能保護好自己到與原PO相見那天 而反對的呢 嘻嘻 一種是已經做愛做很多次的男生 當然不能讓女孩們被點醒而保護自己 不然他以後怎麼用交往當理由跟女友做愛呢? 另一種則是已經破處的女孩 有些是被男生洗腦說這樣是正常的 是身體自主權 所以出來跟著反對 有些則是已經發現自己被騙 但是破處是不可逆的 所以只好出來跟著反對 為的是讓更多女孩被騙跟著破處 這樣就能減少自己未來擇偶時的劣勢 因為都沒處女了嘛 哈哈
匿名
他哪有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別人身上😂 他說不自愛跟你覺得沒有不自愛一樣都是抒發自己想法不是嗎 所以你覺得一件衣服美 別人覺得醜就是他把想法強加在你身上了? 另外本來就心理上還未成熟 他也沒有要你成年了就要發生性行為阿 意思就是等你心理成熟懂嗎 不然你覺得13,14歲發生性行為是很成熟的表現? 還是10歲國小生發生性行為很成熟? 再說墮胎也確實是扼殺掉了一個小生命 你製造出一個生命又把他丟掉 不殘忍? 很多有墮胎經驗的人也真的會因此憂鬱很久做惡夢什麼的 還沒有意識就不算生命了? 那沒有意識的植物人也不算生命?什麼概念? 最後 那篇原po的無論言詞語氣亦或是文字 都沒有激進吧 從頭到尾都算是理性的言論阿
B49 我認為原po想表達的是,每個人的道德標準(moral standard)並不盡然相同或接近,所以不應該用自身的道德標準去定義其他人。 心理成熟與能力成熟這兩件事也不應該由其他人定義,可能在你的眼睛13、14歲發生性行為是不成熟的表現,但也可能在其他人眼中29、30歲發生性行為也是不成熟的表現。 至於墮胎扼殺一個小生命之說,的確吧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是殘忍的,但你下面那句還沒有意識就不算生命就有點矛盾,想想男性自慰其實也算在扼殺小生命。
匿名
就自以為是正義魔人啊 什麼都要管一腳 也不是說不行 但在我眼中滿可笑的 估計是那種醜到沒人要才來厭世一番 沒最後一句我開玩笑
匿名
不如換種方式說 畢竟連18歲都還沒活滿 如果說就急著想要做那檔事 確實是有點太急了 畢竟青春年華也不止這短短的18年吧 我能理解想把全部的愛給現在的另一半 可是如果好好想想 如果最後不是他呢?值得嘛?為什麼不把自己的全部的愛留給最棒的他 而是要分給很多任呢?如果最後也真的是他 那他最後也還是得的到啊 當然每個人出發點跟觀點不同 沒有什麼正確不正確 重點是[不要讓自己後悔] 那篇文的作者想必也是想保護更多的人吧 我也贊同成年之後想清楚再做 畢竟女生本來就是被呵護的 不是拿來給男生當洩慾工具的= = 尊重友善包容 沒有想引戰
好像有些人看不懂中文 用了米特才知道原來很多高中生那麼認為 →在生活中並不常見 我相信學校一定有人有約 但至少我身邊的人沒聽說過有過
https://www.google.com/amp/s/read01.com/DGQ3Qg.amp https://i.imgur.com/IdXjzKT.jpg
匿名
你喔⋯好啦 拜託你早點休息啦🤦♀️ 我們可以討論很久 但是身體要顧好 謝謝你那麼認真找資料 但是早點睡覺啦( ・᷄ὢ・᷅ ) 你說的這些資料 我會記好的(筆記筆記📝 但還是老話一句 我依舊尊重他們的選擇🙂
匿名
(我愛我的專業,如果有歧義謬誤,歡迎討論) 首先先說胎兒是不是人的部分,有五個比較多人討論的說法。 ❶ 獨立呼吸:胎兒從媽媽的身體出來以後,並且開始使用自己的肺部獨立呼吸。 👉🏻 批評:和刑法立法意旨不一樣(這個有點麻煩,聽聽就好,反正就是讀書人在吵架)這個設定是民法在用的,為了決定胎兒什麼時候有人的權利;而刑法是為了保護生命或身體安全,不能這樣用。 ❷ 全部露出:胎兒身體從母體全部露出的時候就是人。 👉🏻 批評:如果生產到一半,沒有全部露出,胎兒死亡、受傷,不能處罰。啊還有另一點是和刑法第 274 條的區別不一樣(這個聽聽就好)。 ❸ 一部露出:胎兒身體的一部分露出母體,就可以不用透過母體,直接把它殺死,所以已經露出身體的一部分就值得保護,要看成是人。 👉🏻 批評:分娩開始到露出一部分的時候,出事了沒有保護欸,有刑法保護的空隙。
匿名
❹ 獨立存活可能:胎兒成長到 24 週即可脫離母體獨立存活,用這個時間當作標準。 👉🏻 批評:(有很多專業版吵架的,我只講一個最好理解的)24 這個數字從哪裡來的?那 23 週 6 天是不是該死?不保護? ❺ 分娩開始:子宮嘗試排擠胎兒而導致陣痛開始時。 👉🏻 批評:每個人的陣痛情況不一樣,啊如果用無痛分娩的?提前剖腹的? 👉🏻 對於批評的回覆:遇到前面這種情況,應該要從其他程序認定,比如說羊膜囊破裂、醫生剖開子宮。 *結論(省略了一些專業版廢話):採分娩開始說比較好。
匿名
接著說說兩小無猜條款的部分。 1999(民88)修了一次,而 2005(民94)又對§§ 222、225、229-1、10 v(第十條第五項)做了修正。 談論年齡限制的話,我們這邊只會用到§§ 222、227、227-1、229-1後段。 然後它可以分成 ❶ ~14(0~7 用 §222)(7~14 看情況) ❷ 14~16 這邊暫時跳過,有想聽再補充。 首先,還沒 18 的你,去合意性交/合意猥褻一個還沒 16 的人,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227-1) 👉🏻:值得注意的是,免除還是有罪,簡單來說就是有紀錄。 再來,還沒 18 的你,去合意性交/合意猥褻一個還沒 16 的人,是告訴乃論(§229-1後段) 👉🏻 可以提起的人有,❶被害者本人 ❷ 被害者配偶 ❸ 被害者法定代理人,提了以後,檢察官才能起訴,法官才能審理。(刑事訴訟法§§232, 233 I ) 👉🏻 被害者不願意提告時,❷ 和 ❸(被害者配偶和被害者法定代理人)還是可以提告。(刑事訴訟法§233 I )
匿名
前提: ① 合意(違反他人意願的話當然有罪好嗎!) ② 有一方未滿 16 👉🏻 所以你今天是一個 17 歲 + 18 歲的合意滾床單,不適用。 我要怎麼講告訴乃論?我想想🤔️ • 首先你的對象要是『未滿 16 』 再來你如果是『未滿 18 』👉🏻 告訴乃論 你如果 18 歲了 👉🏻 公訴罪
匿名
所以 B0 強調的雙方都 16 以上,未滿 18,沒事。 但是,通常,呃... 16 ~ 18 歲時,法定代理人提都不是提合意啊🤔 都覺得自己的小孩是被強迫被拐的! 然後提妨害性自主(刑法§221強制性交) #哦補充一點 民法成年是 20 歲,大家應該都有一些概念! 所以 19 歲的你去和 15 歲的合意滾床,還是能提民事訴訟賠償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