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ap.article_top.title}}
{{adMap.article_top.cta}}

#連載 《人形鳥籠》:序章
小說板 {{ articleMoment(createdAt) }}

序章:無名者的家族 — 很久很久以前… 窗邊的陽光是淡的,一如她眼裡失焦的光。 她坐在靠窗的輪椅上,披著米白色薄毯,頭髮因藥物與年歲而失去光澤,剪得極短。手腕上還綁著繃帶,像剛被阻止過自殘的人——而她的確就是。 方婉瑜,曾是精神病院最年輕的心理課教師,現在卻是院內的一名患者。 「方女士,這是我們新來的實習心理師,陳薇。」 年輕的女醫師遞上一份記錄檔案,笑得禮貌卻有距離:「她未來會在這邊協助療癒課程,如果妳願意說話的話……我們都很樂意傾聽。」 老婦人沒有立即回答,只慢慢轉頭,注視著年輕的陳薇。那雙眼睛渾濁得像積水的玻璃缸,卻又突然透出一絲奇異的清明。 「……療癒課程?」她輕笑,聲音沙啞而沉緩,「真懷念啊。以前我們不叫那個……我們叫它『乖乖課』,讓孩子們學著怎麼當乖孩子,好被放出去。」 陳薇尷尬地點點頭。氣氛有些不安。護士示意她可以離開房間,只留下錄音筆。 門闔上後,老婦人依然看著窗外,像在等一種不存在的天氣。 沉默大約持續了兩分鐘,然後,她突然開口。 聲音慢,像是從很遠的地方拖過來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還沒學會飛的小女孩——她一出生,就沒有名字。」 她出生在沒有哭聲的夜裡。 醫院的燈光閃了一下,產房外的走廊剛好斷電了一瞬。 父親沈柏源,是一位神經外科醫生,專治頭顱與錯亂。 他不相信情緒,也不相信「女性的脆弱」。 母親葉毓真,曾是一名鋼琴家,有著極為敏感的神經和微妙的氣味辨識能力。但在這場生產中,她死去了。 那年冬天,報紙上寫著:「知名鋼琴家葉毓真,難產過世,遺下一女。」 但出生證明上,填的是「男」,名字則是——沈理。 「理」是秩序、理性、正常的代名詞。 他不允許這個孩子成為「悲劇的延續」。 所以他把她當作男孩養育,從不讓她穿裙子,從不讓她哭,從不讓她問母親在哪裡。 她的童年是沉默的。 不是寂靜,是被強迫沉默。 她不許尖叫,不許嘆氣,不許問「為什麼這世界這麼冷?」 ⸻ 她第一次殺東西,是五歲。 鄰居家的狗,太吵。她父親在開刀,說:「如果你不想讓我發火,就讓牠閉嘴。」 她聽話地把狗抱進地下室,用繩子勒住它,等它不動了,再把它身上的毛剪掉,一片一片地收集起來,想拼成一張毯子送給父親。 「我讓牠不再吵了,爸爸。你會開心嗎?」 父親沒有開心。只說:「你瘋了。」然後報警。 但他沒有承認這是「他的女兒」,所以社工記錄上寫的是:「父不詳,母亡,行為異常。」 她被收容、觀察、送入了「未成年極高風險精神監護病房」。 那一年,她六歲。 ⸻ 再回到現在。 窗邊的老婦人閉上眼,似乎累了。 「那個孩子……她很會拼圖。她最喜歡的,是拼人的表情。」她輕聲補上一句。 「她會坐在床邊看護士換班,看誰是害怕她的,誰是假笑,誰是真的看見她的……」 她歪了歪頭,像在回憶某種很難形容的感情。 「你知道嗎,陳醫師?我第一次見她的時候,她沒有說話,只是盯著我看⋯⋯。」 她笑了起來,聲音竟帶著一點青春的悸動 - 《人物設定》 🔪 B-7413|十三號|真名:沈理(Shen Li) 身份: 高風險精神病患 年齡: 17歲(主線年齡) 性別: 女(從小被當男生養) 代號來源: B-7413為病院內編號,B=病患,74=單位,13=監控等級 特徵: • 中性短髮、蒼白皮膚、眼神沉靜如死水 • 外型瘦削但極具行動力(169cm) • 長年穿病服與中性風衣褲,無任何女性裝飾 性格簡述: 冷靜、觀察力強、情緒不外露,但內心極度飢渴愛與認同。 常以理性模仿別人來理解人際互動,對「情感」的學習方式扭曲病態。 對於溫柔特別敏感,也極容易因愛而產生佔有慾與攻擊性。 - 📖 方婉瑜(Fang Wan-Yu) 身份: 原精神病院附設學校心理教師/後來成為患者 年齡: 28歲(主線)、72歲(序章) 性別: 女 外貌特徵: • 嬌小身材(155cm)、淺棕色短髮、眼神溫柔而隱隱疲憊 • 穿著素雅,說話語調沉穩如低風 性格簡述: 有原則、有責任感,擅長安撫他人,但內心其實壓抑、孤獨、不擅處理個人情感。 對病人過度投入,反而失去了與社會的連結。 具輕度共情障礙,無法斷然拒絕十三的依附,也無法完全接納。


  回文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adMap.article_bottom.cta}}
{{adMap.article_bottom.title}}
{{adMap.article_bottom.content}}

全部留言

目前沒有留言,快來搶頭香!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連載 《人形鳥籠》:序章

序章:無名者的家族 — 很久很久以前… 窗邊的陽光是淡的,一如她眼裡失焦的光。 她坐在靠窗的輪椅

檢舉{{reportFloor? '留言B'+reportFloor: '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reportFloor+'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