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童年的缺失、創傷,令你在愛人時,容易誤把疼痛指認為愛。於是你總是會情不自禁愛上一個個傷害你、根本不愛你的人。」
深夜重新省思十八歲以前的愛戀,往往都是粉身碎骨作結,一開始的美好,熾熱的真心、到最後都冷卻成失望、心碎到生無可戀。
以前總覺得原因是所愛非人、將問題推諉到對方身上、「是他不懂珍惜」、「是他從頭到尾無心在愛」。
然而我呢?沒問題的牙齒不會遇到牙套、難道我真的能理直氣壯地說 我自己也沒有問題嗎?
十九歲又在情海淪陷,我以為對方會成為我的句號、然而卻只是我生命扉頁的一個逗號、章節翻篇、又淪為形單影隻。
這段單身的時間,令我不停思索為何我總是無法緊抓那幸福?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痛定思痛得出幾點:
1、我以為愛只關乎於被愛、然而只渴求被愛最後只會淪為悲哀。
2、我以為愛或許是給予、是付出、於是付出了時間金錢身體,然而最後還是一無所獲。
3、或許真正的愛不是全然給予或接受,而是如陰陽兩極,適度堅強適度依賴,100%堅強根本不是堅強,只是逞強;100%依賴只會壓垮另一半。
4、在成為伴侶之前,請先成為自己。你必須足夠了解自己、明白如何愛自己,否則你根本無法好好愛人,人不可能給出自身缺乏的東西、倘若你不明白真正的自己、你要如何要求別人愛上所謂的自己呢??
而我現階段所追求的關係:「比起以一對的姿態被喜歡、更傾向被視為兩個有意思的個體、正好相遇、相識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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