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訴流程及方式(2017.4.6 修訂)
【案件申訴流程】壹.總則
1.中山板板規自2018年2月5日公告起立即生 效
貳.發文及回文規範
1.每篇文章需達到20個字以上 並不得以注音 標點符號 無意義文字充數
2.嚴禁對任何單位(個人 班級 班社聯 社團...)發起人身攻擊 肉搜 引戰 毀謗 挑釁 釣魚之言論
3.禁止交換個人資料或是要求站內信
4.圖片中若有能清楚辨識之人臉請經本人同意後發出
5.過多違反善良風俗之情緒性用詞版主有權利修改並依情況給予警告
6.每人每天最多發出三篇文章
參.罰責
1.違反發文及回文規範第一條.第六條者限於版主警告後24小時內改善
限時內未改善者水桶7天
2.違反發文及回文規範第二條者予以水桶30天及刪文 處罰2次以上(含兩次)者經二位版主同意後如情節重大者處以90天水桶
3.違反第三條板規者水桶7天
4.違反第四.第五條板規者警告後24小時內改善 逾期者處以水桶3天
肆.權利救濟
1.遭受處分當下算起7日內
可於板務申訴版發文提出
連結:
伍.備註
2.違規留言不管是刪除或是匿名都無效 版主有權在限度之內查看匿名或已刪除之違規者的身份來做懲處
3.水桶及刪文處分都會發公告
4.如果文章下方留言定義為違規版主將於留言處做說明
有任何板規相關問題歡迎私訊版主😀[公告] 申訴流程及方式(2017.4.6 修訂)【案件申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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