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我支持原po
講個最簡單的例子
如果
你是被害者的家屬又或者是被害人本人呢?
看到加害者關個幾年,
出來悠哉,
或者繼續害人?
就算真的無期徒刑了
你要拿辛苦繳的稅養他們?
(只要假釋是關沒多久的,真正無期徒刑沒幾個好嗎)
需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的道理是每個人都要有的吧?
一個本來就要受到懲罰的人竟然比受害者被關心,被重視人權
那受害者的人權在哪呢?
況且,背叛死刑一定都是經過重重審理
就算他真的情有可原
我相信法官會判比死刑更好的方式
執行死刑根本沒那麼頻繁,
法律不是本來就考量“大眾”的利益了嗎?
死刑是讓其他人受到保護,
廢死是以保障一人的權利讓其他人深陷危險
你覺得哪個好呢?
死刑固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因為這就是現實世界
但是廢死更是於事無補
死刑就好比任何一般的法律一樣,
一定都有嚇阻,
不然干嘛有法律,
反正在臺灣隨便殺幾個人又不會死,
還有免費牢飯真棒👍
bte省那個一粒子彈的錢比起受害者的賠償費根本不算什麼連這個也要計較也太好笑了
你要說死刑不文明的話
那你這個國家
會發生需要執行死刑的案件的話
本身就已經不文明啦
搞笑喔
最近長榮女大生受害鬧得沸沸揚揚
擾民心
傷臺灣名譽
廢死可能會更多一樣的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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