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ap.article_top.title}}
{{adMap.article_top.cta}}

[手寫]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
手寫板 {{ articleMoment(createdAt) }}

我很喜歡這本書,真心覺得這本佳句很多,有些反思的問題也很讓人去省思人生的意義,但佳句真的超多,最後刪減下勉强留下以下這些囉,希望能引起大家共鳴: 「公平這個東西,不能決定生命與死亡。如果公平可以決定生死,好人就不會短命。」 http://i.imgur.com/FNdDTyD.jpg 每次看這句話,總會想起之前大家吵得沸沸揚揚的作家事件,想起在印度女性地位低下的窘境。突然覺得這世界,其實不存在著公平吧,不然為何讓這些破碎的案例,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呢…… 「沒有誰的生命是白白浪費掉的。如果花時間去想著自己有多孤單,那才是浪費時間。」 http://i.imgur.com/5XX4Ihm.jpg 我們在生活中一定會有挫敗與瓶頸,家庭的分鬧、友情的背叛、愛情的分離與神傷。但若是一直長期沈浸於這些負面的觀感,等到最後真的走了出來,你所浪費的時間大抵上也能做很多有意義的事情。人生還很長,與其想這些不如意,讓自己一直受傷,倒不如好好愛惜自己,世界很廣闊,沒有什麼問題是不能解決的,我一直相信這一點。😊 「有時候你犧牲了某個珍貴的東西,並不代表你真的失去他,你只不過是把他傳遞給另一個人。」 http://i.imgur.com/WdMrS8t.jpg 我也很喜歡這句啦~ 有捨才有得不是嗎? 「失去的愛仍是愛,只不過形式不一樣了。」 http://i.imgur.com/HMoY2tM.jpg 這算是特別對某人說的吧~x蛋、魯x(我有保護當事者哦,我人很好我知道 耶✌)當然也是對很多人說啦~分手了,一定會難過、懷念,甚至想復合(應該吧)雖然你失去和對方一起的那種愛,但也真的不代表,你就真的失去,懷念,也是一種愛。愛有很多種,或許形式不一樣,但不代表那就不是愛。 以上是我的淺見和想法,而每個人對於這些話可能有不同的詮釋與認知,希望大家看了能有一些共鳴。😊 (雖然字不好看,不過主要是句子,所以,字就省略不要看啦)


  回文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adMap.article_bottom.cta}}
{{adMap.article_bottom.title}}
{{adMap.article_bottom.content}}

全部留言

B1 {{commentMoment( "2017-05-31T00:15:53.593Z" )}}

ブッころしてやろう! (´・ω・`) 寫的不錯歐

ブッころしてやろう! (´・ω・`) 寫的不錯歐
0
B2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7-05-31T00:25:53.967Z" )}}

B1 啥啦 哈哈😂😂

B1 啥啦 哈哈😂😂
0
B3 {{commentMoment( "2017-05-31T02:09:37.616Z" )}}

我也超喜歡這本的~

我也超喜歡這本的~
1
B4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7-05-31T02:12:48.680Z" )}}

B3 對吧~這本書真的超級好看的啦😊😊 而且你會有不同的體會與換位思考~

B3 對吧~這本書真的超級好看的啦😊😊 而且你會有不同的體會與換位思考~
0
B5 {{commentMoment( "2017-05-31T03:25:39.296Z" )}}

真的蠻喜歡這本書的😊

真的蠻喜歡這本書的😊
1
B6 {{commentMoment( "2017-06-01T13:38:56.421Z" )}}

大愛❤ 這本真的很棒 我看了好幾次

大愛❤ 這本真的很棒 我看了好幾次
1
B7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7-06-01T16:17:39.213Z" )}}

B6 真的,看再多次領受的東西總是會不一樣呢

B6 真的,看再多次領受的東西總是會不一樣呢
1
B8 {{commentMoment( "2017-06-10T06:51:25.632Z" )}}

1
B9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7-06-10T06:59:58.815Z" )}}

B8 哈哈謝謝你啦~嘿嘿同校的欸😏😏

B8 哈哈謝謝你啦~嘿嘿同校的欸😏😏
0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手寫]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

我很喜歡這本書,真心覺得這本佳句很多,有些反思的問題也很讓人去省思人生的意義,但佳句真的超多,最後刪

檢舉{{reportFloor? '留言B'+reportFloor: '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reportFloor+'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