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定要如此不友善嗎?
你們要親手殺了多少人才肯罷休呢?
先不論13樓跳下來會不會死,或是原PO是不是打錯...
可以閉嘴了嗎殺人犯們?
台灣是言論自由沒錯,我也引以為傲
可是從來就沒有一個人能完全懂他人的感受
每個人的故事都不同
我們所能做的就是體諒
沒有得過氣喘,不懂吸不到氧氣的窒息感
沒有罹患憂鬱症,也不會明白想解脫的心情
為什麼要批判別人的人生呢
這樣讓你有優越感嗎?
就算原PO是想討拍他又如何
不爽不要看
況且你不會這樣對待你的朋友
可以也不要這樣對待陌生人嗎
算了,垃圾欠嘴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全部留言
匿名
世界就是有那麼多這樣的人 ̄︿ ̄ 我有憂鬱症傾向,就很討厭那些以為憂鬱的人是來討拍的😤他們那些自以為是的言語還會傷到人😑他們那種人不要理就好😡
我反而覺得憂鬱症願意說出來很勇敢 克服的第一步就是面對(*´ω`*)
匿名
我是B1 說出來總比憋在心理好多了!有好多好多人陪你一起面對呢~
嗯嗯 大家會陪你一起走過的
留言已被刪
本留言就像流星一樣,一閃即逝。
匿名
B4 殺人犯, 算是殺他人,並不是殺自己就叫殺人犯ㄛ, 你的定義有點奇怪欸?
我只是猜測啦,說不定他有其他理由 等他解釋吧(๑´•.̫ • `๑)
匿名
殺人犯顧名思義就是「殺死人類的犯人」, 難道自殺了殺死的不是人類?
這樣比喻好了,今天有一個虐待狂,他可以因為指使被害人自己動手,而免去所有刑責嗎?
匿名
看來樓主是個沒接觸過BDSM呢, 當然是選擇聽命的人的問題咯
BDSM的M就是被虐待狂了 ,自殺的人又不是自願的,也一點都不享受過程阿。
同意 我上次才發了一篇純抒發的文結果被嘴討拍 這到底= = ——同溫層才懂ㄉ幹話學者威咖
現在年輕人的邏輯我不懂(๑´•.̫ • `๑)
留言已被刪
本留言就像流星一樣,一閃即逝。
留言已被刪
本留言就像流星一樣,一閃即逝。
匿名
根據刑法 兩人以上發生的行為才可構成 殺人罪 B9 可以查查看網路在說話 不需要扯到BDSM 自殺也不相扯於BDSM 🙂🙂
匿名
自殺的人不是自願的? 那他/她幹嘛跳?難道是有人用神秘遠端控制四肢嗎www
我說的不是自殺是不是自願,而是他們不是自願承受那些壓力(´・ω・`)
真邪惡 但是 我也想(笑
雖然有點同情他(๑´•.̫ • `๑) 以一抵百,自己的論點還沒有道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