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記得前陣子的同性婚姻公投嗎
公投前不久的一次週日,我踏入了久違的禮拜堂
詩歌唱著唱著,任由眼淚一點點刷過臉頰,幸好這時哭泣不會被說憂鬱,因為他們說這是被上帝感動
所以我一直以為,哭泣完就能被拯救
一直以為,如果回頭親近這位從小認識的神就能贖罪
大班就進到教會的我,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與家人每週參與聚會?從前這令人溫暖的地方,後來卻再也感受不到那熟悉的味道?
喔,好像是因為我開始駝背,自從胸部發育後
好像是因為我的頭髮像男生一樣短,所以被勸著要珍惜上帝給你的身體
因為祂造每個人時,從來不會出錯
「孩子,想法可以改的,只要你努力就行。」
「弟兄子妹,這次的公投大家要團結起來,請大家一同來禱告,為了這次的公投,讓我們的神在這事上動工!」我馬上閉緊上一刻望著投影幕的呆滯,上面秀著公投時要大家投的選項,以免有人投錯
「上帝會聽我們的禱告的,大家不要退縮,尤其在末世即將到來的時刻!」好團結,因為他們要好好當上帝的僕人,他們是被揀選來杜絕亂倫與人獸交的,而禮拜堂外頭的凡人,就像當時的所多瑪與蛾摩拉
喔喔對,我為什麼會回到教會
阿呆,因為我想要把罪交給上帝啊,因為我還不夠努力,所以才會討厭自己的生理性別,所以才不是異性戀
聖經說罪人會下地獄被火燒,尤其是認識祂卻沒有接受祂為救主的
因為這些人自己要放棄去天堂的權利
神愛世人,前提是犯罪後卻願意悔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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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純粹是個人立場,不代表任何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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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沒有愛錯性別這種事 累了就過來吧 這裡有很多人跟妳一樣
我也一直相信 神愛世人 如果祂在的話我相信一定會接受我們的 不希望曲解原本的意思
如果說同性戀是罪(每個人立場不同我先這樣假設) 1.神愛世人,並不會因為人犯罪上帝就不愛就拋棄。 2.基督徒也會犯罪差別在於是"蒙恩的罪人" 3.教會以外的人並不是的人並不是索多瑪或娥摩拉,教會不應該只看到人的罪惡免得自高,應該看到人的需要。 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11:20-21) 4.我們人乃是因信稱義,而非仰賴自已的行為 這樣,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了;(羅5:1) 我也是基督徒 我也喜歡男生 我了解你的憂慮 並且我相信上帝一定更清楚 所以把妳的憂慮交給祂吧!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彼前5:7)
匿名
我只想表達,許多基督徒總以為善的心態在傷害他人,卻往往不自知,如果說自己也是有罪的,憑什麼拿石頭打別人 的確,這樣是有點偏激,或許是我寫作習慣的手法,如果冒犯到不該冒犯的人,我的本意不是這樣
我沒有任何對原po的文章有任何意見啦~~ 我只是提醒 我們基督徒都只是蒙恩的罪人 沒有資格去批評或攻擊其他人的權利 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羅馬書二章1節) 沒有人是完美不犯罪的 基督徒若是認為自己不會犯罪的話 那就是驕傲了 所以不論何人都是需要神的
其實我已經很久沒去教會了, 不久前再次踏入教會時,卻有一種很不習慣的感覺, 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我仍相信神愛世人 祝福你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安身之處(? 我也還在找尋中 (其實我是雙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