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來由*
龍應台於11日在臉書發表一則貼文。
貼文指出,日前於臺東森林公園活水湖上帆船課,課前為了活絡筋骨先下水游泳,沒想到岸邊突然出現一名管理員,對著她吹哨、拍照,令她覺得「好像抓現行犯」「跟『打耳光』差不多」,後來詢問,才了解不是他的錯,是因為規定。
事後,臺東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感謝正面指教,並承諾後續將加強員工管理,也提出此水域確實有管制,但以勸導為主,不另處罰。
*龍應台*
職業:臺灣作家、文學學者、首任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首任文化部部長。
學歷: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獲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英美文學博士學位。
備註:龍應台文化基金會。
*活水湖*
簡歷:長達1200公尺、寬100公尺的人工湖泊,每年舉辦如龍舟競賽、鐵人三項等大型水上活動,白天會有相關單位或學校申請水上教學,現制早上8點到下午5點禁止游泳。
爭議:原委外經營,後業者虧本收場,目前尚未找到接手者。因發生多起溺斃案,完全禁止游泳,後因民意紛紛,改為早上8點到下午5點禁止游泳,並雇管理員驅離違規民眾。
*觀點*
ps. 以下是我的觀點,因此不保證完全客觀
這件事我是從反面來看的,我覺得龍應台推廣水上運動是好事,臺灣四面環海,其中又有許多湖光山色。但我想問龍應台,你在下水前有三思嗎?你不知道此水域有管制嗎?即便沒有處罰,難道就不必遵守規定嗎?
你覺得,臺灣水上活動往往以「安全」為考量,鉗制了「海洋之子」的理想。沒錯,臺灣擁有水域卻束之高閣,但你有想過為什麼嗎?臺灣缺乏對水的認知,各所學校單單一張水域安全回條和幾場水域安全講座,而成年人更對浪潮一無所知,因此往往將水域和危險畫上等號,用禁止代替教育。
再者,若今天你不慎溺斃,外界看法是什麼?對這片湖泊的評價又是什麼?縣府禁止並非沒有原因,而是層出不窮的溺水案件,加上空缺的救生員,面對偌大的湖泊,和各項難關,遲遲未開放全天候時段游泳。
今天,因為你是公眾人物,因為你有你的客群、粉絲,面對一個默默無聞的管理員,難道你就能以上對下的方式看待嗎?別說沒有,旁觀者很清楚。假設今天是一位平民老百姓,管理員也用同樣的方式對待,這件事根本不會上新聞,但因為你是公眾人物,上了。
那麼熱愛水上活動的你應該很清楚,管理員、救生員,哨子是標配,具有警示提醒作用,而拍照,是因為你觸犯規則了,這樣的你,真的和現行犯沒什麼兩樣。至於你後來在臉書發文,下面獲得了大批認可,我笑了,做錯事的人反過來得到認同,這是你粉絲的素質嗎?管理員不僅遭到上級謾罵,又肩起社會輿論和評價,矛頭似乎都指向了管理員和規定方式,平心而論,合理嗎?
一件能道歉了事的小事,你發布了出來,讓社會大眾知道了這件事,你的用意是什麼?難道還留在那個不知改過的童年嗎?拉下臉一句道歉還給管理員、臺東縣府很難嗎?還是因為你是公眾人物,不方便公開道歉?
推廣水上活動是好事,但你似乎用錯方法了。
(附圖截自龍應台臉書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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