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各位問安,我是il。
冬天大概徘徊在社會附近,然而人們引頸於春天,看六色斑斕。
其實雲雨也一樣,但云語並非如此。
和大家分享漉漉<謠言>這首詩中我最喜歡的一段:
"人云亦雨
有些人造雲 有些人下起
有些人安靜
任由世界發出聲音
也都是選擇而已"
http://i.imgur.com/gio1por.jpg
(先說這篇文純粹表達自己的一些看法,可以大家討論,不過請理性和平。)
我向來對各種議題都抱持著一定的關心,認識我的人也知道我其實是個很批判且很利益的人,然而對於最近沸沸揚揚的同性戀議題,我卻幾乎只是默不作聲,甚至差點被人說我政治冷感。
我想大多數原因應該是因為這件事與我無關,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我很明白自己是個異性戀者,但我不排斥同性戀者,至少我對自己期許能夠盡自己的全力去理解那些和我不同的人。身邊其實認識不少人是同性戀,自己也曾被人開過玩笑,有時候被周遭的聲音影響,甚至曾經以為身為一名這時代的高中生,而且還生在男校,如果還無法容忍同性戀實在太落伍、太值得唾棄了。記得曾有陣日子人們在臉書換上了彩色頭貼,看著許多人舉起彩虹旗,我那時是真的以為只要眾人都這麼說,這種方式的愛就得以伸張,這樣都聲音就很正確。
不久前的金鐘獎,李天柱說話了,以一個自稱基督徒的名義在說。當時社會震盪,一時口誅筆伐烽火連天,人們指著他的言詞斥喝他的不是。
當時對於太多人的看法我無法說出個支持或反對, 於是也就沉默了。我的朋友y大概和我有一樣的看法,那個禮拜天下午我和他聊起這個話題,我們其實各自說不出足以撻伐他的理由,但也說不出他正確的論點。那天晚上他發了一篇文章,至今我還記憶猶新,他這麼寫:
“如果你不能原諒台上的他,那請原諒我的小奸小惡,原諒我無法立馬指著他,斥喝著他的不是,原諒我說不出個道理,只能在這裡聽大家理直氣壯。”
我不知道自己的中庸何時成為了小奸小惡,對於社會的聲音居然是放任由一群嘴裡啣著刀子的人們四處征討,把相反的聲音割得支離破碎。人們把一種無意識的人云亦云當成理所當然,以為聲音大就讓自己顯得很自信很正確。
李天柱相信同性戀是錯的,我們則否,但問題出在:我們憑甚麼撻伐他?人們問他,愛難道還能被否定?他說人會滅絕。人們回答他,同性戀不會使人滅絕,無知才會。
撇除同性婚姻的生育率問題先不談(如果有擁同者願意告訴我如何有效解決生育率問題我會很感激的跟你討論),其實我很好奇我們憑甚麼去支持或反對同性戀,更甚至去阻撓別人發表的權力?
那時我寫了一段文字:“對於一個議題,有時候我覺得就像一座天秤,本身是平的,但我們那些批判的話語落在一頭,失衡以後連社會都偏了,直到完全翻覆。”想起張西之前直播說過屍速列車裡頭的殭屍,不禁想起她那時說過人不應該像是那樣的殭屍,看著人多的地方就過去,在黑暗中聽見聲音便盲目前往。我想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對著多數人的意見好像恨不得自己也要表示附和,這種時候執反對意見似乎總是被人睥睨然後唾棄,許多人也因此噤聲。
連著這些事延燒,人們開始對著基督徒評論,不論好壞。我的表姊是個虔誠的基督徒,那天他發了一段基督教的什麼內容並評論: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其中最大的是愛。----哥前13:13
然而我最看不到的也是愛。”
儘管我並不信宗教,看到她這段文字卻不得不動容。這個世界究竟還要以偏概全到什麼時候,才能安安靜靜好好地聽每一種聲音,然後理性、冷靜、公平地討論這些問題?難道世人都以為他打的是愛的口號就可以無限上綱,難道因為理直氣壯就可以冠冕堂皇地搖晃社會嗎?
我知道我們的聲音可以很大,但這樣的聲音是不是正巧把愛給嚇跑了?
我在這裡並不支持或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但希望你們思考。
倘若你支持同性戀合法化,希望你們思考是不是“沒有錯”、“不影響”即等於“正確”和“應該”?生育率的問題在現在社會已經少子化的狀況下會否造成人口結構問題?以及是不是我們的聲音不必這麼強硬?留一些說話的空間給別人,說不定在聽見更多問題以後才能解決。
反之,倘若你反對同性戀合法化,你們願不願意冷靜地放下成見,去給別人一個愛人的同等權利?你們可不可以把自己放到別人的地位去訴說平等的人權?多元的翅膀是不是應該有機會飛翔?人們的選擇與愛並不簡單,他們並沒有做錯什麼,他們並沒有什麼不一樣,值得你撻伐、反對。
最後對於那些並不了解狀況的人,你們是否撇除盲從的方式,理解以後用自己的心去訴說自己的意見?那些造雲的人要你下雨,但那不是你的雨。
對著這世界的很多議題,其實都是這麼回事,同性戀如此、社會政治議題如此、板主選舉也如此。在清楚了解狀況以後,人云亦雨的時候,造雲者、下雨者的情感很強烈,但政策法律不是盲從;安靜者的聲音其實不該安靜,但那也只是選擇而已。
順帶宣傳請大家去手寫板投票,如果你正巧常看手寫板就去吧,投給你認為支持的人~但如果你並不常看手寫板且未來也不會看,不了解狀況,那就請先了解狀況或是別投了吧😊,請別讓你盲目的支持或是任意的亂投影響別人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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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minaturl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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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我認為,不認同同性戀的確是可被接受的。 但當講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論點時,所說出的言語備受公評本就應該。 當然,護家盟等團體有言論自由,但我們也有權利去回擊,回擊「邏輯謬誤」的言論(並不是不同角度的看法)。 而至於生育率問題,我想請你回答幾個問題: 1. 若只佔5%的同志族群與異性戀結婚,每一對配偶都一定會生小孩嗎?這5%是否有如此大的影響力足以撼動台灣的人口結構? 2. 若通過同性婚姻會影響台灣少子化,可推測婚姻的目的主要而言為生下子女,那決定不想或無經濟能力生小孩的配偶結婚有何必要?無法生下子女的配偶為何能夠結婚? 3. 婚姻的價值究竟是什麼?是為了一個家庭的存在?(而家庭又是為了什麼?)還是傳宗接代?(是從何處得知此論點?)還是兩人邁向共同生活的必要路程?(那為何越來越多人除了經濟因素以外選擇不結婚?) BTW,看到同校的字那麼好看有點羨慕QQ
B3 首先,第一點可以考慮是否會增加的問題,同性開放結婚如果變向解釋為"鼓勵同性戀行為",那麼上述增加的趨勢很有可能發生,合法化前應該有部分人的想法是不確定自己性向但受迫於社會的不允許而承認自己是異性戀,但合法化以後可能許多原本模稜兩可的地帶就難以預估,因此我主張生育率問題不能以現在的人數來評估,而是"萬一發生了生育率問題,該如何解決?" 其次,第二點我先聲明我並不主張反對同性戀結婚,你這裡提出的疑慮建立在"結婚是為了生育"的觀念上,不過實質上我完全沒有提出這種看法。反之相對你可以思考的是,倘若異性戀結婚(即便原本不打算生育),依舊"有機會"在後來生育(例如突然有經濟能力了而養的起小孩),但同性婚姻則否。"生育"這一個概念雖然不等於婚姻,但在普遍價值上必須結婚才得以生育。我可以理解你對於婚姻的定義不僅止於生育的解釋,但同時也不可否認生育是結婚中的一個選項。 再者,第三題如同第二題的回答,婚姻的價值就如同多數擁同者看法並不止於生育,其中包含更多意含,但法律上的允許必須經過所有條件的考量,而生育就是這裡不通過一個嚴重的考量。 我一直好奇的是,在多數人口中同性戀並沒有錯,一樣該得到屬於他們的權利,但這種情感在自然法則上是否"正確"則不得而知,對於這樣的問題應該是我們探究也無法得出答案的哉問。我猜想許多反對的人應該是因為心底的成見認為"同性戀本來就是不符合常理的",也鑒於這個理由才反對(雖然在我們眼中這不是理由)
推B3 有太多反同人士的論點完全沒有邏輯, 或提出個案作為反對同性婚姻的依據, 太多不合理的言論難以數清。 反正看到一堆不講理或思考能力欠缺的反同人士我就很不爽啦😂。 這些議題當然能好好說,但是反同者視同志為瘟疫,這種心態真的不對。
B5 反對歸反對,該做的不是去討厭他們的想法,應該去理解並且克服。 況且並不只有反同的邏輯上有障礙,擁同的邏輯也有很多矛盾,數據就我看來也並沒有應該傾向哪一邊的趨勢,只是我們要解釋並理解。 其實他們那些觀念也不是沒由來,只是難以言語而已,如果不去說服化解,合法化一樣是個問題。
我們的確都忘了爭取這條法案的初衷 是因為 愛 因為愛讓人在一起 不論是LGBT版 或是現今社會 我們都被爭吵而埋沒 學長的文字真的很令人感動 也讓人重新省思對這件事的方式 可以借我分享到LGBT版嗎? 我希望我們版上的人都能看到 謝謝學長
B5 如果在沒有先化解實質的反對聲浪以及想法上的差異的狀況下將之合法化也不見得比較好,雖然能夠結婚但兩種觀念的衝突也有機會更趨嚴重。就像是川普即便當選,但仍有眾多反對人群,這並不單是法律上的合理就能解決。 公民常教到"器物"、"理念"、"制度"三個層次,我認為應該由理念的改動去帶動制度的跟進比較好,這個合法化肯定還需要時間,即使現在通過也不見得是最好的結果。
B6 受教🙇 認同你的看法, Sorry 我超不理性的,太糟糕了必須改進😂。 總之希望兩方好好溝通,最後能有好的結果❤
匿名
希望我們可以靜下來聽他人說 也希望他人可以靜下來和仔細思考 然而現在的台灣很欠缺 不管是立院外網路上支持或反對的民眾 一言不合就開火 更別說立院內 一言不合就動手的大人們
我一直是這麼想的 歡迎反駁我xD 今天同性戀者不會因為你不讓他結婚他就變成異性戀吧? 我知道會有同性戀者基於家庭的壓力而結婚生子 但這樣的人有多少? 我認為 生育率不會降低 因為就算不結婚 同性戀還是會在一起 他們要的 只是選擇的權利 跟異性戀一樣的權利 好啦不要炮轟我 我玻璃心😅
匿名
B4 1. 從同情心的角度來看問題:當性向模糊的人士(可能是無法辨認,或是迫於壓力無法承認)在原法律的執行下,只能與異性戀結婚,那是否也失去給他們探索自己的機會?為了台灣人口結構而變相犧牲他們追求自己想要的,是否有點殘忍呢?把少子化加劇推給一群爭取自身價值的同志們,這不是一種迫害嗎? 最後你所提出的問題,只能說「這並不是同志能夠解決的」。加上我上面所說的,同志配偶並沒有生育能力,只因他們在隱藏自己的性向時能夠達到你們所謂的「增產報國」,而把全部的責任推給他們,這樣合理嗎? 並不否認處在模糊地帶的人數的難以估計,但政府所做的應該是針對具有生育能力的異性戀配偶們,進行鼓勵與實施配套措施。 (並請原諒我無法拿出有關人口數據的證據,只能用人理層面來反駁。) 2. 先澄清,我在題目中已假設「婚姻是為了生育」,而此觀點是從你的疑慮(少子化)中擷取出來的,畢竟你對同性婚姻的考量只有這個嘛。 我同意在適合生育年齡前的經濟改善,但你沒有考慮到「不想生」的異性戀配偶的想法以及「不能生」的異性戀配偶的「苦處」,請你回答喔。 我也同意在「主流價值」的觀點下(是的,我並不認為一定要結婚才能生小孩,所以請允許我把「普世」二字改掉),婚後生育的確較適宜,但基本上這不屬於「定義」,更無關「解釋」。這部分已牽扯到第三題。 3. 把這一題放在最後一題,是想說明常人不常明確定義過婚姻的「定義」、「價值」、「具備因素」等,希望藉由前面兩個問題,來讓我們彼此好好思考。 婚姻的好處有哪些?或許是兩人一起生活感到幸福美滿,或許是兩人為了一個共同的生活目標而努力著,可能想名正言順的生幾個可愛的小孩,也不乏其中為了「主流價值」而覺得結婚應該是人生的必經路程。 生育並不完全是婚姻的目的,相信大家都可以接受這點,而同性婚姻更不可能以生育做為一個理想目標。拋出一個問題:同樣是婚姻制度,為何異性婚姻可以接受其不生育,而同性婚姻缺乏生育能力卻被抨擊?而這又回到我這則留言的第一點。 你說出法律需要全面的考量,這我並不能否認,但關於同性婚姻考量其根本無法達成的生育,而以此進行反駁,這屬實有些荒謬,更何況這非婚姻的主要目標。 關於最後一段話,何不去問問LGBT板上的大家,或是身邊的同志們呢?也可以上網找找資料,看看多少偉人在史實上記載著具有同性戀傾向(歷史十分悠久,這邊就不提了)。
B10 😊 B11 大概因為議題說話的人多就會導致這樣,通常越多人的討論就演變的不是討論而是爭吵,況且意見變多以後要討論的面向也更趨複雜,最重要的真的是理性客觀冷靜。 B12 同性戀因為不結婚而變成異性戀也不是不可能(簡單來說就是雙性戀的概念),很多人可能聽過一個講法是人就像是光譜,其實我們可能趨向任何一邊,但也可能同時存在另一種性向,況且就如你所說也有人基於家庭壓力而生子,坦白說這樣的比例不見得很低(其實這種很難調查,就算調查出來也不會準),實際上這種比例的人數應該是取決於社會的價值觀導致,法律亦屬於社會規範的一種,因此法律的規範在這上面確實是有影響的。 如同我對B3生育率的回應一樣,因為假定開放以後的結果並無法預估,且人數有可能有提升的趨向,應該討論的並非這狀況會不會發生,而是倘若發生了應該如何處理。
匿名
B15 不管是支持或反對 每個人每個團體抑或個體 的發言並不代表所有人 在提出自己的看法後 自然會有與之理性溝通的人 也會有大聲嚷嚷激動發言的人
匿名
我很高興你發了這篇文。 然而在此回答你的問題,我沒有任何方案解決未來造成的生育率問題。 另外我有其他觀點要提出,等我一概整理好,懇請諸位給與我指教甚至是批判。 另外我昨天就想能否請問一下表姐是那個派別的?如果你知道的話。 我是認為自然法則來說是不正確的啦… 不然生理性別幹嘛有所區分?但我沒反對~ 制度無法有效帶動理念。 B17 我感覺好久沒在這看到你~~ 嗯很好,我還沒爬完嘍,看的太認真,是坐錯班車啦www
B13 1.確實是這樣沒錯,如同你說的迫於壓力而剝奪他們探索的權利、為了臺灣人口結構而變相犧牲他們追求自己想要的有點殘忍,但反過來想,為了部分人所追求的情感去犧牲整個臺灣社會的人口結構(甚至會影響到經濟)是否對其他人也很殘忍甚至不公平呢? 並不是說所有人口壓力都歸咎給同志,但對於人口壓力的加劇你能說他們不必付出一點責任嗎?憑甚麼為了解決人口問題而產生的人口問題落到少數族群身上時,責任就成了迫害? 同志確實無法解決那樣的問題,而那也正好成為反對人士反對的理由,畢竟你終究不能否認同性戀婚姻可能導致人口結構問題。這樣的行為並非把全部的責任推給不願把自己婚姻投入增產報國的同志,而是正因為同志們缺少生產能力,難以否認他們在這方面造成的困擾大於一般人,也因此認定需要負擔較大的責任。 異性戀的族群本就已經負擔著一定的人口壓力,但同性戀合法化無非是加劇此壓力,如同上面說的,為了特定族群的自由情感,反而將責任更加諸於別人身上這樣看似不太合理。 舉例而言,現在每人背負的人口壓力是1,但由於同性戀的緣故要求同性戀的人口壓力為0(因為無能力),而將異性戀的人口壓力提升為2,這樣不也是一種欺壓嗎? 人權和社會問題本就常有衝突,我想應該重點是如何在衝突間取得平衡。 2.我是提出生育率為前提沒錯,但依舊不等同我對婚姻的考量只有這個。 確實我忽略了沒看清楚沒有回答到那塊,我想是這樣的,"不想生"先從問題中排除,因為意願是有可能改動的(可能某天他們心血來潮就想生了,而他們也確實可以生)。其次,"不能生"的狀況屬於族群中的變異狀況,大多數不能生的狀況都是出於非自願因素(例如突變、疾病等)。在這樣的歸類下,同性戀屬於一個族群,而異性戀屬於一個族群,首先,刻意把一個族群中的變異情形提出來討論並壓迫本來就是一個不常見的行為,畢竟特異情形太多,若要一一為他們立法(如立法無法生育者不能結婚)實在不太可行。但若你要為了針對此一論述提出這種作為我無法反駁,畢竟就論點上(僅就論點上)是相對的,不過我想這樣子同性戀若視為人類族群的變異,依照比例上肯定也會先被禁止。 老實說我覺得就議題而言去討論變異狀況意義不大,不過可以當作參考。 3.畢竟這題很難有論述,因此我只能以個人想法回答。如你所說我們並不常明確"定義"婚姻(包含價值、因素等),我猜想其實是因為這件事本來就沒有所謂標準答案,就跟愛一樣(你甚至不會知道你今天愛一個人究竟算不算愛)。這樣的思考確實只能流於"主流價值"上,我們可以規範結婚後"才能做的事",但不能以此推論結婚的因素,也如同我前述所說的不可否認生育是婚姻中的一個選項,還況且是會造成人口社經問題的選項。 除非破除主流的家庭觀念,也就是結婚才能生小孩的觀念,不然婚姻與生育很難脫除關係。 最後一段話只是我個人提出的疑問,並無什麼意思,畢竟就算那些人的回應也不能真正解答,頂多就是論述。前人可能有同性戀的例子沒錯,不過現在問題來了,首先如何證明他們是同性戀?(畢竟情感不能完全以歷史考據證明,就像我可能跟我隔壁同學摟摟抱抱但不代表我跟他是同性戀),其次,如果前人也認同此情感,那為何以前並沒有合法化這樣?(例如依照歷史說法古希臘確實以男子之間的情感為最光榮的情感表徵,那麼為什麼蘇格拉底沒跟男人結婚而是跟女人結婚?以當時價值觀並非不可能),也許這樣的問題看起來很可笑甚至像是強辯,但我想其中必定有原因得以探究,不一定我們能以現在的價值觀來解釋。我所提出的是許多人心底的成見,就如我說的我並不期待任何人的回答,只是把我見到的狀況說出來而已。 另外我要小小聲明,我真的沒有支持或反對哦😳只是希望大家可以討論所以以相對立場來思考回應,在此呼籲不要激動😊😊😊 B15 就如同我前面的回應,一旦人多了這樣看起來簡單的事情也變難了
B16 辛苦你了😂 B17 尼B嘴 B19 因為我自己不信教所以我也不知道他是什麼派別啦(我甚至不知道有分😂),我也不好意思問她😵
匿名
在講正題前先給原po一個讚👍👍👍 從留言可知,你在討論這個話題上,保持十分理性的狀態~回歸正題 我覺得原po你在討論這個課題上是公正的,但我要說句實話...聽了不要生氣 ...我覺得你比較大的問題就是,你是站在異性戀或雙偏異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而忽略了我們同性戀族群"愛與隸屬的需求"!!! 也就是說,原po一直強調我們無法預知通過同性婚姻是否會降低生育率,這句話我認同。 但從這裡可以看出你無形中透露出自己對於這個課題的選擇,這個課題就是"生育率與國家未來綜合發展的重要"與"人生下來有權去追求愛一個人與被對方愛的權力",現在的法律就是要修改成保障同性戀與異性戀擁有同等的這種權力 所以總歸來說,我認同原po你在保持公正立場的努力,但異性戀的主觀思維使你在人的"愛與被愛權利"跟"族群繁衍的保障"上做出了選擇,想當然原po是選擇後者,而身為同性戀族群的我們則看見了前者的價值,可能是因為我們被剝奪這項權力太久了的緣故 也如下列課本上對異性戀覇權的定義,不要把這麼多包袱綁在你們異身上喔~ http://i.imgur.com/ZmcTKkD.jpg 希望原po能偶爾試著站在同性戀的角度來看待這個課題,謝謝~ -雄中小狼狗-
你的理性很好 我的想法也是如此 不論支持或反對都不該使用言語攻擊 下面提出我的論點 (我是同) 1.不論同性戀婚姻是否合法 同性戀都不會因此選擇跟異性在一起結婚生子 因為那樣太殘忍了 會毀了對方的一生 因為從根本上同性戀對異性就是無法產生感情 就如同你對男生沒有感覺一樣 當然會有少數同因為家族的壓力而結婚生子 但是那些人少到對人口沒有什麼影響 而同性戀最多也不過佔人口10% 剩餘90%應該都是異性戀 甚至喜歡小孩的雙性戀也會選擇跟異性在一起 那麼少子化問題到底是10%人口造成的還是那90%呢 我認為這值得認真思考 或許政府的政策對認可成長更有助力 2.真的要說 同性戀還是有生育能力的 只要人工受精一樣可以產生下一代 未來科技的發達一定可以讓同性戀擁有自己的孩子 目前國外有男同性戀家庭成功獲得擁有彼此基因的孩子 就是借助科技的力量 尤其有些同性戀其實很喜歡小孩如我 只是受限於生理條件無法達成 如果科技可以幫我們圓夢時 生育率的問題是否就能解決了呢
B26 很感謝你的認可,也感謝你的回應。 很抱歉讓你感到我沒有站在同性戀的的立場思考,在這個議題上我很盡力去理性平等地用兩方態度思考,我也想過同性戀者的看法,我猜想之所以讓你感覺到沒有的原因有幾個: 1.我本身畢竟還是異性戀者,很難完全模擬同性戀者的心情。 2.如同我前面所說,這篇文是為了各位的理性討論,因此我盡可能以相反立場回應。上面多數留言都是擁同立場,我以反同立場回應的話理當不會拿同性戀者的心情作為自己的辯護,理當我會拿族群繁衍的保障來說明反同的論述。(如果今天留言的人擁同,我就會以同性戀的心情去辯駁了)我想應該是這個方面讓你感覺到異性戀霸權,希望你能對此諒解。 3.我認為在討論這個議題上反面思考最重要,畢竟在讓此法合法化的過程上"說服對方"是最重要的(而不是證明己方是更為"正確"的),也就是揣摩一種不同論點溝通時的情形。我想對於現在社會普遍的異性戀霸權(而反面論述也正好建立在這上面),並非直指這樣的歧視而是要思索如何讓異性戀者破除,這樣才有討論的意義,也才使合法化更進一步。 還是很抱歉讓你感到異性戀霸權,也希望我的解釋你能夠理解。我很盡力在理解兩方的看法,我想異性戀霸權就是在反同者心裡的結並沒有化開,這樣子的成見印象破除我們才得以合法化。 感謝提出這樣的想法。 B27 同樣先感謝你的回應,我會盡可能以反面立場提出。 1.根據前面回應過的一些想法: (1)你說同性戀不會跟異性戀結婚,因為對他們太殘忍,但我認為這取決於對於同性戀範疇的定義。人並不是硬生生地分為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兩種(或三種),就如同一個光譜一樣,每個人所在的區段並不同,你所說的可能是極同性戀的部分想法,那麼在光譜中比較偏向中間的呢?他們是否也會如此感覺則不得而知(畢竟他們可能也喜歡異性),他們應該也一樣能夠歸類為同性戀吧?況且合法化以後也可能造成他們的結婚。沒有合法化並不強迫同性戀者和異性結婚,而是不讓同性戀與同性結婚,這其是有區別的。 (2)目前會因為社會家庭因素而結婚生子的同性戀也許很少,但問題是倘若開放以後會不會其實更多?這個意願問題本身屬於心理層面不容易判定、調查,即便調查了很多人也可能趨於現實而不承認。法律開放間接也是一種鼓勵,本質上無法預估在開放以後究竟到底有多少人屬於這種狀況。 (3)也如同上一項所述,因此結婚生子的人可能變多,相對地在法律開放鼓勵之下也難以保證同性戀人數不會變多。老實說10%看上去很少,但在人口問題上是個很大的數字,畢竟人口結構要顧慮的不是一年兩年,而是長期下來好幾代的問題,可以問看看人口學家10%的影響真的不只是你們說的"僅僅"。 (4)如同我在B21裡面的回應,如果人口壓力責任應該是平均分擔在全部人身上,那麼無法生育的同性戀對人口壓力造成的負擔為什麼反而要歸咎給異性戀者呢?(這樣顯得不公平),就如同我前面說的比喻,假設每個人應該負擔的責任是1,憑甚麼因為同性戀者希望為0就要求異性戀者的人口壓力要變成2呢?即便是政府政策也需要花錢,況且若很直白的說(抱歉這樣講很不客氣😵),同性戀不結婚也是一種政策。 2.確實我也有聽過這樣的案例,不過這樣可能導引出幾個問題: (1)倫理問題 (2)經濟問題(畢竟這種生育方式所費不淺,為了原本不必花費的生育而花錢確實降低消費者剩餘。況且多數人難以負擔這樣的費用,對人的平等是否有問題也有待討論) (3)那畢竟是少數成功案例,況且你也說了是"未來"科技,對於還不能確定的事物現在貿然定論有點操之過急。如果就你說的看法,等這個科技技術完備發展以後我想支持同性戀結婚的人數應該會提升不少。 感謝你的回應,如果我的想法不周全歡迎指教。
匿名
B21 先為上一則我的留言修正一個用詞:「同情心」為誤用,應為「同理心」(打太快打錯字QQ)。 1. 我認為這邊使用反問法並不是太適用。首先,異性戀和同志族群(或加上潛在族群)數量相差甚遠,在基數不同、地位不平等的情況,卻反問少數對多數的「殘忍」,並不恰當。(這部分後面會再提到) 而這邊也要糾正用詞:同志族群今天爭取的並非「情感」,而是「價值」和「權利」,請正視他們的正當訴求喔。 突然想到一個想法,看看適不適用。前一兩個月,立法院通過「保障外籍勞工工作權」的法案,意即工作滿三年後不用強制回國。當時反對方提出一個有趣的論點:不強制遣送外勞回國的話,台灣的就業率會下降,造成經濟衰退。想請問你,在這個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例子中,你的立場屬於何者?是為了經濟而講外勞排除在外呢?還是尊重外勞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基本權利呢? 的確,身為台灣的一分子,必須要對台灣有所貢獻,但少子化的成因為何?具有生育能力的配偶因經濟成長、物價升高、觀念汲取等因素而減少生育,太多而導致少子化。 以保守方的言論為例,在以前同志並沒有那麼多,不知道為何最近越來越多,還要修我們的民法(握拳)。以這派言論,請問同志在以前對於少子化的加劇有證據嗎?若考慮性取向未定的族群,也沒有方法證明他們在進入婚姻中會生育,他們或許決定不生或是領養小孩。 所以,把人口壓力推給5%~10%的同志族群本來就是種迫害!他們並不是主要的原因,但卻莫名的被汙名化。 而你的舉例更是不明所以。異性戀與同志的比例大約處於95%+5%~90%+10%間,再怎麼樣,異性戀所擔負的人口壓力都不會是2。再者,不想生而現實也未生以及不孕者在人口結構中也不為少數(下一題有數據),你沒有考慮到這兩個因素。 2. 我不認為可以排除「不想生」的人,因為現實中就是有「恐生者」及拒生者,在台灣這樣的配偶就有140萬戶,相當於配偶數的16%。而不孕者,據資料,在台灣有15%的人是不孕的。(另,將不孕症視為「變異族群」並不恰當:一是不在少數,二是十分常見。) 這兩者相加所造成對台灣人口結構的影響遠大於同志婚姻修法過後造成的影響(就算把同志人口提升到10%),且請勿說出通過後會「加劇」、「更嚴重」的論述,因為這並不是反對的理由。 3. 我覺得你的敘述有些離題,你並沒有提及同志對於婚姻的看法。如你所說,生育是婚姻的選項,也就是可以不生,那是否可以把同志婚姻當作「不生」的婚姻?想成是拋棄生育這個選項的配偶,與常人無異,因此修法歸修法,如何提振生育率方面應針對「異性戀」配偶,而非同志配偶們。 (雖然我覺得我們兩個都在這題鬼打牆,有點累XD) 而最後一段話我就不回了,畢竟沒有研究:D 從你的論點中約略可以歸納兩個論點: 1. 同志與潛在族群在修法前(尚不能與同性締結婚姻關係),大多會與異性結婚生子。 2. 修法後會有許多同志配偶結婚,進而撼動台灣人口結構。 但這兩者很明顯看得出謬誤之處。(如果有解讀錯誤請提出來囉) 其實很高興有同校的願意花這麼多時間來討論這個議題,畢竟你知道,建中嘛一堆人只在乎自己,並不是很關心這件事。 如你所說,我也很希望能夠理性的、客觀的分析整件事情(儘管我認為此事就算弊大於利也得修法),但我所看見的,大多都是反同方提出荒謬至極的言論,才會引起如此大的謾罵。 希望藉由這樣的討論,我們彼此都能成長(笑)。
在建中不容忍同志才不會被唾棄咧。一天到晚都有人在那邊「臭gay」、「死基佬」得喊,還被當很好有趣的事情看,得證~ 更不用說其它性別玩笑了,一整天都在性騷擾中度過⋯⋯
B30 有些時候開玩笑並不代表什麼 我自己是但我也會去笑班上同學的行為「欸鵝甲爆」之類的 跟其他的玩笑一樣不代表那是一個人的價值觀 然後il你好棒😍😍😍😍😍
B31 那你覺得罵人番仔可以嗎?畢竟這也不一定跟不尊重原住民族的意識形態有關呀~ 可是現實是因為這些笑話,可能導致大部分的笑話受眾沒有意識到這背後可能加深了某些既有價值觀,而導致一些傷害持續在別的地方造成呀😞 其實我被講娘娘腔、死gay都沒關係,但是我覺得同學開玩笑的時候給我一種無知的感覺,他們好像不知道有同志真的在他們身邊,真的可能會被攻擊到⋯⋯
B32 可能是我個人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問題而且我表達上有些問題很抱歉 個人在朋友圈有出櫃 當他們開玩笑的時候 第一次我都會跟他們說有關於這些話語背後對我們帶來的意涵 但是若是無心那就倒真是無知 那也就無彷了 惡意攻擊的話就不是這樣處理了😳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當然每個人對玩笑的接受程度是不一樣的 若是您有稍微感到不舒服的時候 而且不想暴露身份時 請和善但不開玩笑的勸阻他們😊 然後歡迎您持續關注LGBT版😍# 版主有秀秀(#
匿名
B22 哭哭😞 我知道你不信教~~ 有分,自第二次基督教宗教分裂分出新教後,新教就不斷在分裂,在臺灣最廣為人知的應該是長老教會、行道會、靈糧堂吧,藝人大多數是靈糧堂的,你看到上凱道的“應該”比較多是行道會的。 其實我認為很多基督徒也是只為反對而反對(他們反對的內容不完全是同性戀婚姻法),無形間也造成社會大眾對基督教的評論甚至是反感。 開始對表姐更感到好奇🤔
匿名
B28 矮黝,其實你也不用覺得自責啦~這個課題是涉及層面很廣,你也很努力的從公正觀點來討論了😀👍😀👍 如果要討論同性戀因為無法等到同性婚姻通過,亦或是屈服與家庭中傳宗接代的使命與壓力而與異性結婚,整體而且也不是不可能。畢竟從古至今一定也有如同現代同志遭遇的人存在,至於教養子女我個人覺得跟父母雙方修養及價值觀有關,所以同性戀跟異性結婚應該也是可以達到繁衍後代的效果。 可是...就我個人身為同性戀的感受來看,在一生中,不斷的與自己心儀的對象擦肩而過,也可能是兩方不論在現實生活,私生活,價值觀,相處情況......等,都十分融洽,卻要因為現行體制的制約而苟且偷生或走向分離,只因無法得到一個正式的名份,這是何其痛苦。 此外,法律的不通過與整體社會氛圍的不諒解,勢必會增加同性之間感情發展的困難與不確定性。屈服於社會現實而與異性共結連理的同性戀,在夫妻相處上頂多是相敬如賓,無法真正愛對方,這樣其實對婚姻最原始的定義中相愛的雙方而言,是矛盾且無法帶給雙方幸福的... 這裡小小的舉一個例子~😗😗😗 如果有一位異性戀者,在他/她的生命中,偶然與見某個異性的她/他,兩方經過相處,發現兩人的一切習慣都如此的契合,卻在婚後一直無法獲得子女,經研究發現兩人生育能力都正常,唯獨兩人的精卵無法搭上,暫且不考慮任何人工生殖技術(畢竟同也可以)的情況,兩方父母都在催生,也達成協議希望雙方離婚以求後代的狀況下,如果異性戀的你/妳,願意為了繁衍後代及達成父母期望,而與心愛的另一半分離嗎? 其實在這次的修法中,大家比較急於通過的應該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部分,畢竟如果在不減損異性權益甚至於有益的情況下,為何要阻止他人追求幸福的權力呢? -雄中小狼狗-
在人擠人的校車上看著你的文章,搖搖晃晃的 我也不是當事人,我好像也沒有任何支持或反對的理由, 但我是尊重他們的,也希望大家都能冷靜的去思考反對和支持的理由,不是盲從。
同性戀人數不會因為法律而增加或減少 你如果覺得增加 那只是因為他隱藏起來 目前臺灣人口數衰退已經成定局了 唯一能做的是現在的年輕人多生 然而經濟環境根本不允許年輕人生育 因此與其要同性戀也生小孩 不如多一些獎勵 而且你沒有注意到比例 同性戀不生 不會讓異性戀的人口壓力翻倍 只是多一點點 另外 如果想要人口成長 至少要生三個 但是目前生一個就快養不起了 何談三個 建議你不能只是站在相反立場 討論就是希望取得共識 正-反-合 不然就會流於為反而反 那樣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