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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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
三立新聞網
2023年12月28日 週四 下午12:1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國三生為幫乾妹出氣,拿彈簧刀猛刺隔壁班同學10刀,致對方傷重不治,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網路卻流傳他在地院拍照比YA;對此,執業律師李怡貞痛罵,真的氣瘋!一條寶貴的生命就這樣消逝,一個正義的聲音就這樣被邪惡凌駕,通常不都是禽獸的孩子才會有如此這般禽獸不如的樣子。可惡至極!
這起校園喋血案件發生在25日,某高中國中部有女學生趁午休時要到別班找另名女學生聊天,卻遭那一班的男學生要求離開,引發雙方口角。警方初步調查,女學生氣憤離開,並找另名男學生前往助陣,進而發生推擠衝突。涉案男學生持彈簧刀揮砍,割傷被害人脖子及刺傷左胸口,造成大量出血,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26日晚不治。警分局移送新北男學生遭割喉案,經少年法庭審理,涉嫌犯案的少年收容,少女責付。
李怡貞律師寫下律師執業心得,她直言,由於國三割頸案,事涉者都是未成年人,雖然內心真的很生氣,也真的覺得替為正義發聲的亡者很不甘,事涉少年保護事件,這幾天她也刻意不評論,一直到看到這則新聞…真的氣瘋!
竟然出大事還在法院比YA打卡?李怡貞律師說,這位學生的家長,你們真的很羞恥很丟臉個徹底,到底什麼樣的家庭教育可以讓國三生的孩子隨便就拿刀刺殺不認識的同學十幾刀後,被移送後還像炫耀戰績的方式打卡公知社會?
李怡貞律師感嘆,一條寶貴的生命就這樣消逝,一個正義的聲音就這樣被邪惡凌駕;通常不都是禽獸的孩子才會有如此這般禽獸不如的樣子。可惡至極!「我當律師這麼多年跑板橋法院這麼多次,還沒有在板橋法院比YA打卡過,真的氣瘋掉」。
x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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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凡事不能用暴力解決問題
好比有人說要給他好看
要動這條畜生
嗯,暴力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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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家庭教育有問題阿,大部分國中生才不會去混幫派勒
匿名
確實有的混幫派是沒有家庭的照顧或者疏忽 但這猴子應該屬於後者
匿名
想了解在這次事件中教育的失敗具體是體現什麼部分從而導致憾事發生
匿名
我剛剛打了一大堆,媽的超過五百字不見了,X! 算了簡單回你。 -- 我記得教改應該是從1994年開始(我忘了 到今天應該也20快30年了 多元入學、填鴨式教育、升學壓力(明星學校) 這三樣東西就是政策失敗最大的主因 牽涉到家庭、學校、社會三者對政策的態度是如何 ”無心、無力" 等到要發生問題才要想辦法解決 -- 你說跟那個亂捅人的有什麼關係? 如果面對這麼龐大的升學壓力 “反正我不會唸書” “這邊(幫派、宮廟)的人才真的重視我” “沒差啦,幾年就出來了未成年又不會判死” 以上三句,反應那隻猴子以及未來的猴子之於我所謂政策失敗 成因: 家庭、學校、社會
有個小問題…現行犯適用無罪推定嗎🤔
匿名
適用,有罪的定義在法官(我記得是這樣,但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出來解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