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類、文學體裁
作品成為例外,須有前置條件(規則)
例外地位被承認,會轉為新的規則,暢銷或受到批評、關注
體裁來源自其它體裁,一個新體裁為一或多個舊體裁的變形(形式主義)
體裁功能:敘事化,遞進,主題擴散,言語表現(使讀者猶豫,進退兩難)
語言→(制度化)→體裁(得到歷史證實的話語特性系統,自我意識的參雜)→其它體裁
並非所有語言行為皆能產生文學,但社會群體會選擇盡可能符合其意識形態的行為並使之系統化
語言行為(表現方式)的不同也是體裁間的差異(放到階級上尤為明顯)
文學處音樂(語言構成節奏)和繪畫(模式,有寓意的符號體系)的兩端
作品的敘述→文學的節奏→領會其文字結構和所含意義→模式
先聽取或讀一段敘述,看到作者的模式後,才能看到其用意
意圖僅供參考
體驗和詩永不相當
文學作品=語言系統(無法完全理解,但存在某種決定性結構)
古代中國批評→鑑賞論→知音論(主觀評斷)
恰當的讀者→提供保護(作品詮釋)→得到保存
閱讀使作品存在
作品的生命(存在於讀者的具體化,讀者須有一定的認知→讀者的具體化形式客體)→讀者(文本策略)→形上學體驗→審美經驗→具體化→時代不同所生的侷限
具體化:可在一定程度上根據相關批評家的判斷,讀者的經驗以及(審美客體)一件藝術品對其他作品的影響來重建這件藝術品的歷史
絕對存在於相對之中
在標準與價值之外任何結構都不存在,對藝術品的認識即是價值的一種判斷。並非鼓勵任意解釋,而是從不同的觀點(可被界定)去認識客體
文本策略:對讀者的篩選
作者原意(意圖)論 作者已死論(為何舉例仍提作者名字?著作權問題?)
作者經驗投射
客觀對應論
在複合性書寫中,一切在於分清而非破解什麼
作者為限制條件:阻止自由發揮,無限發散。用以標明人們懼怕意義膨脹形式的意識形態形象(最後一道防線,不能過度擴張)
意圖謬誤:作者與讀者的期待有所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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